白云小说

第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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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幼年起不知在成都进进出出多少次,中学时代亦在那里度过。

它于我,只有家乡的幻影,却到底不是我的家乡。

我印记它,是因了它给过我的印记。

人总是不能置身度外地回忆它的家乡,而回述一旦被记忆所篡改,失却的是时光的尊严。

幸而这里不是我的家乡,因此我忖度自己不会因对它感情充沛而陷入迷局,混淆沧田之变之间的昼与日。

我记认的成都,不会是它冗赘繁琐的街巷之名,不会是它无可媲美的食艺,不会是茶馆里昼夜不停的谈笑,不会是俯拾即是的富人和美女,也不会是那遍街多得叫人发愁的小时尚……这是属于成都人应该印记的东西,不是我记认的。

但我也只能告诉你,我记得的不是什么,却不能说出我记得了些什么。

这天地富足闲逸,生出了一片节奏舒缓的花花现世。

它终究是不可印记的。

3

我的高中在成都度过。

而写了这些年的字,回头一看,它也总是无处不在地渗透在我每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小事反复提及,叫我感叹自己过得苍白。

当年的朋友们,除了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大陆之外,其他的孩子们全都四散天涯。

曲和,区区,小范,小青,小白,火烈鸟,YOYO……这些温暖的名字,好像若不是放在纸面上,已经叫不出口了。

用以描述旧日时光的那些字眼,诸如高三,诸如青春,诸如离别,诸如忧伤喜悦……都是个人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陈词滥调。

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但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见到比你们更加优秀的人。

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并不因方向模糊而失去前进的激情,也正是在这样的横冲直撞中渐渐劈出一条妥当的路来。

所以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而后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一直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为自己能与你们曾是朋友而骄傲。

七堇年:城事(2)

回想那些年生,由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缘故,我其实很少出校。

高一时的周末,曾经几次逃出来住在火烈鸟家里,周五晚上在离校回家的路上绕到人民南路中段的一家音像店去淘X-Japan的碟。

夜里火烈鸟的妈妈总催促我们早点睡觉,于是我们只能暗度陈仓,在狭小房间里关了灯,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听C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

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

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

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

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

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

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是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

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

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

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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