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8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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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老乾太后和皇后对着一张床上晕着的两个太监无语了,老乾一气之下,又甩袖子道,就当没有这个儿子了。

大家该干嘛干嘛。

我暗暗松了口气,还好没有让我顺便帮助追回这俩活宝,既然这样,万一路上碰到了,就当没有看见就行了吧,还是那句经典名言说的好啊,珍惜生命,远离脑残,姑娘我出去逛逛,看看风景就好,脑残什么的,绝对地会视而不见。

64、自讨苦吃

因着叉烧五和小燕子的跑路,宫里头的气氛多少还是有点压抑,我于是识趣儿地很简单地辞了行,临出宫的时候,愉妃连滚带爬地跑到我的面前,跪在地上求我顺便帮着找找叉烧五,要是看见了,记得跟他说,他皇额娘天天等着他回宫。

她哭得甚是凄惨,连大恩大德没齿难忘都整出来了。

我心中虽然同情,却多少还是有点不以为然,叉烧五变成这样,虽然是天灾,肯定也少不了**,他这被虐狂的性子,真不知道是先天遗传的还是后天憋出来,这愉妃脑子也不甚笨,怎么竟然不知道没事给儿子洗洗脑什么的?别的不说,选女人的品味,总得记着提点一二吧?早收几个使女什么的进屋,想必叉烧五就不会跟个饿狼似地见了那鸟就走不动路了。

于是随便客套了几句,就把她敷衍过去了,那小燕子的行为异常乖戾,谁都无法判断,谁知道她一时兴起会想到什么,会往哪儿去呢。

天下之大,要碰不见实在太容易了,别人倒还罢了,我从始至终对此名女子真是一点好感都没有,叉烧五喜欢,就一个人守着她玩儿躲猫猫去吧,等我玩儿回来的时候,随便支吾几句没看见便也过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决定专门挑她几乎不可能去的地方作为目的地,选来选取,还是选中了战乱频仍的准噶尔。

因为从很久以前起,我就很惊叹于两军交战场面的壮观,打仗虽然惨烈,但是我只是远远地看看应该没有什么事儿吧?临出发前正好又听柳红说柳青在那边混得不错,都当了什么参领了,听起来很威风的样子,还说在军中碰到一个疑似师傅柳离人的高手了。

便是这个消息让我很想过去看一看。

说起来自山东一别,就再也没有师傅的消息了,这么多年了,我心中一直对师傅心存感激,借此机会探访探访故人,顺便看看不同的风景,还能躲避脑残,何乐而不为,于是此次出行就这么定下来了。

正好柳红他们又查出来了箫剑真正的妹妹方慈可能的去处,也正是接近准噶尔地区,我本来只想去那边找找师傅,看看风景的,此时得到这个忽如其来的消息,忽然灵机一动,让柳红侦探团悄悄地放个消息给尼姑庵的师太,说有个商队老爷原来自她寺庙里领养的一个叫小慈的姑娘不日就要嫁到准噶尔去了,她还记得收养过她的这个尼姑庵,还记得慈祥的师太,特别来信感谢对她的养育之恩云云。

消息放出去了,反响不错,想必小慈这个名字勾起了那位师太很多久远模糊的记忆,据柳红的手下回报,那师太现在天天念叨着,“不能啊,难道我竟然看错了不成”

想是已经信了。

如此一来,运气好的话,还能引着箫剑一起走,我赌他不会十足十地相信小燕子就是他妹妹,走失的时候已经六岁了,再傻也记得自己的名字吧?硬说自己叫小燕子,那就证明本来就是叫这个名字了。

我不信箫剑竟然都没有怀疑过,现在这个消息出来了,他十有**是也要去看个究竟的。

据柳红们的调查,真的那个方慈很可能是走失的时候给过路的商人收养了,辗转就到了临近准噶尔地区,具体地点目前还不太清楚,但大概的方向是差不多了的,等这个人的身世一旦确定,想必箫剑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把该做的事都做完了,也就可以启程了。

因这一回要出远门,七姑用了一天的时间好生帮我打点了一番,她以前也常常出门,自然对什么最用的着,什么可有可无最有心得。

于是,我随身的行囊收拾下来,不过一个不甚大的包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等物。

银票是用防水油布缝在暗兜里的,散碎零钱是装在钱包里的,这一次是借着去暗访的机会,顺便玩耍的,自然是越低调越好,于是我便破天荒地做了男装的打扮,因平日里营养不错,又有武功在身,虽然刚满十四岁,我的身高已经较一般的女子高出了一截,简单的男装一上身,装作是个中下等身量的男孩子倒也看不出什么,很是具有欺骗性。

到外头的世界混,武器是最重要的,我惯常用的那把剑不错,外表看上去不显山不露水的,实则锋利无比,还是从老乾那儿搞来的好物,自然得随身携带。

然后,近身防卫用的,自然是匕首最好。

那一把不知名的蒙古少年给的不知名的匕首也着实好用,我便随手绑在了靴子上,以备不时之需。

全部都装备好了之后,我背着包袱,牵着小黑,挥别了七姑,慢悠悠地溜达出了京城大门,临上马的时候,看了一眼小黑那飘逸的扎眼的名驹相,心中无限抑郁,您老生怕别人不知道您是名驹吧,看看浑身这个亮,于是迅速找个没有人的地方随便帮它收拾了一下,硬是将绝世名驹化妆成了颓废劣马一匹,无视它委屈的眼神,拍拍它的脑袋以示安慰。

一路走下去,四周渐渐由繁华变得荒芜,老乾送我的这匹小黑是名驹,号称日行千里夜八百,不过我没有想那么赶,而且人多的地儿也不好太张扬,江湖险恶,风景也不错,何必太着急,在这种心态下,第一天下来,我也不过走了一百多里。

看看地天色渐渐晚了,我自路边选了个看上去还干净的客栈,下了马,打尖住店。

一宿无事。

天明起身的时候,我到大堂去吃早饭,刚刚端起粥碗,就看见几个彪形大汉虎虎生风地进来了。

在我旁边不远的桌子坐下点了一大堆的菜,风卷残云地吃完,又买了一堆干粮,离店便走。

看上去像是一般的江湖草莽,我也不以为意,慢慢地将我的粥喝完了,便提剑出门了。

没有料到的是,我竟然跟他们同路,也是到这时才看清楚,他们一行十多人人,赶着四五辆马车,车上装着些箱笼,上面挂着一面旗,写着“威武镖局”

字样,看样子大约是一队押镖的,此时再看他们时,便觉看似散漫,却十分警觉,行事及其谨慎。

我的小黑脚程快,没过一会儿便超过了他们,错身而过的时候,还收到他们警觉刺探的目光,我一派坦然地无视,反正,我又不缺钱,也没有什么脑抽的毛病,犯不上劫镖来没事找事儿做。

他们甚是敬业,中午饭、晚饭,都吃的干粮,我却是怎么样都要进店打个尖儿的,参照龟兔赛跑的原理,到了晚上,投宿的时候,我们又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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