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关于俞理初(第2页)

其书引证太繁,笔舌冗漫,而浩博殊不易得。

……俞君颇好为妇人出脱。

其《节妇说》言,礼云一与之齐终身不改,男子亦不当再娶。

《贞女说》言,后世女子不肯再受聘者谓之贞女,乃贤者未思之过。

未同衾而同穴,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直无男女之分。

《妒非女人恶德论》言,夫买妾而妻不妒,是恝也,恝则家道坏矣。

明代律例,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此使妇女无可妒,法之最善者。

语皆偏谲,似谢夫人所谓出于周姥者,一笑。”

又壬集同治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条下云:

“阅俞理初《癸巳类稿》。

理初博综九流,而文繁无择,故不能卓然成一家言,盖经学之士多拙于文章,康成冲远尚有此恨,况其下乎。”

李莼客这里所说的话我觉得很中肯,《类稿》的文章确实不十分容易读,却于学问无碍,至于好为妇人出脱,越缦老人虽然说的有点开玩笑的样子,在我以为这正是他的一特色,没有别人及得的地方。

记得老友饼斋说,蔡孑民先生在三十年前著《中国伦理学史》,说清朝思想界有三个大人物,即黄梨洲,戴东原,俞理初,是也。

蔡先生参与编辑年谱,在跋里说明崇拜俞君的理由,其第一点是“认识人权”

,实即是他平等的两性观。

跋文云:

“男女皆人也,而我国习惯,寝床寝地之诗,从夫从子之礼,男子不禁再娶,而寡妇以再醮为耻,种种不平,从未有出而纠正之者。

俞先生从各方面为下公平之判断。

有说明善意者,有为古人辨诬者,有为无告讼直者,无一非以男女平等之立场发言。”

这与越缦差不多是同一意思,不过是从正面说了,我也正是同意。

《类稿》十三《节妇说》中云:

“古言终身不改,言身则男女同也。

七事出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

男子理义无涯涘,而深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

《贞女说》末云:

“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则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荣耀也。”

《书旧唐书舆服志后》末云:

“古有丁男丁女,裹足则失丁女,阴弱则两仪不完。

又出古舞屣贱服,女贱则男贱。”

《存稿》十四《家妓官妓旧事》中云:

“杨诚斋以教授狎官妓乃黥妓面以耻教授,《山房随笔》言,岳阳教授陈诜与妓江柳狎,守孟之经杖柳,文其鬓以陈诜二字,押隶辰州。

此均所谓虐无告也。”

以上所举都是好例,义正而词亦严,却又情理湛足,如以绮语作譬喻,正可云懔若冰霜而复艳如桃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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