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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辩论阶段(第2页)

但五月中旬并非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一个时间段。

在这个时间段的两个时间点,并不一定就是重合关系。

苏玲在本案中被害,是经过科学手段鉴定得出的结论。

其可靠性远远比证人证言更可信。

因此,本案证人孙丽娜的证言不能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公诉人认为其证言不具备成为本案定案依据的条件。”

马东生现场发挥,几段质证意见下来,让局面再次改观。

这几条质证意见,董倩听着也是连连点头。

马东生不愧是东阳市检察院的老牌检察官了,这两句话,把几十年检察官的功底显示出来了。

换成一个新人,可能就要被撂在庭上了。

“现在进入庭审辩论阶段。”

时间已近中午,董倩没有选择休庭,她希望今天把全部庭审程序走完。

这个案件的情况这么复杂,她需要尽快进入下一阶段,对庭审的情况全面梳理。

所以庭审的时间不能再占用整个程序的时间了。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在众人的注视下,马东生开始发表公诉词。

马东生穿着整洁笔挺的检察官制式西服,坐姿端正,眼神坚定,声音严肃而响亮。

这一刻,他如一座巍峨的山峰,在法庭屹立。

“尊敬的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受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马东生的公诉词开关虽然中规中矩,但也处处体现着公诉人在法庭上的特殊地位。

如果说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一方可以裁判,被告人只能考虑是接受还是上诉;法院与检察院的关系,就不再是这种单向的权力输送关系。

检察院除了公诉以外,还有对刑事诉讼进行监督的权力。

这种监督权的对象,直接指向法院和公安。

这种情况下,不论是法院,还是公安在履职过程中,必须考虑检察院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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