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巍哥?!”
莫瑛有些意外,“你怎么也来了?”
“昨听你了惊春妹子的店今开业,怎么也是同村的,我也来道个贺,呵呵。”
方大巍笑呵呵的,另一只手还拎着用油纸包好的东西,
“一点心意,不是什么贵重东西。”
“呀,红糖?”
红糖还不算贵重?
莫惊春连声道谢,将人请了进来。
“不碍事不碍事,我随便坐哪儿都成。”
“哎,那你就和我们家一起吃吧?”
莫瑛没想那么多,是随口邀请他,莫惊春却看见对方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真的?那好啊!”
四人一桌刚刚好。
期间李氏还笑眯眯地问他多大年纪了,可曾婚配?
莫瑛没料到和人家吃个饭李氏都要盘问一通,染红了脸,拼命给李氏夹菜。
这一切都被偷偷观察的莫惊春尽收眼底。
看来,这是郎有情妾还无意呢。
她抿唇一笑,正好拿方大巍送来的红糖做一道吃,给每桌客人都送一份好了。
亏得以前的卤肉摊带来了一部分的人气,使得她这“享清欢”
刚开业第一就陆陆续续的有三四桌客人来。
有路过的人好奇的,也在外头观望。
之前都没注意,这里不是一家花生瓜子店吗?什么时候改成饭店了?
抱着这种心态观望的人看见店里面的人越来越多,还都和掌柜的十分熟悉的样子,心下越发猜测这店以前开在什么地方,竟然有这么多回头客?
马本勇住在这附近,基本上周围的居民都认识他。
没有别的原因,因为他是这条街上头一号游手好闲的闲散人,靠着家里有些祖产,整日也不愿意琢磨铺子里的生意,就爱在街上乱逛。
累了,就寻一家店,坐下来吃吃喝喝,活了大半辈子,嘴越发挑了,竟得了个老饕的称号。
有些新来的茶楼酒肆想要打出名号的,还会花钱请他来镇场,当众点评。
食客也都爱看,因为他不是收了钱就只一味的夸,若是做的不好,他照样大批特批。
就是这么个人,看见家旁边新开了个名为享清欢的脚店,正好又肚子饿了,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围观的人都认识他,这下更带了看热闹的心情不愿意离去,干脆围在门口看他如何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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