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静并不是一个没有理智的女生,然而齐远跟她说,只是一次不会出事的时候,她就相信了,原来女生的防御能力总是特别的脆弱。
当肯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的时候,也就是肯把自己的信任和真心交给一个男人。
夏天天看着陈思学,面前的男人肯许给她他的一生一世。
她转过身,静静抱住他。
她也应该知足了。
然而感动总是一时,生活是无数琐碎与烦躁的重复和叠加。
陈思学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再来了一次,而且此后,越来越得寸进尺。
在她炒菜的时候,陈思学都会伸出一双狗爪子,轻轻环住她的腰,满脸的幸福和……得意。
不知道为什么,天天感觉到陈思学越来越粘人,虽然他已经上班,天天还待业在家,他却总是一个电话把她召过去,让她陪他吃午饭,甚至送东西……
明明没什么重要的事,也常常为一个莫名的理由要在他公司的楼下等他,而理由就是:“你天天待在家里,要多出来走动走动。”
夏天天不知道他是怎么在公司里面做事的,感觉就是一个老小孩,一点都不够成熟稳重。
在他第一天在她那里穿上西装上班的时候,她还被他震慑过。
不知不觉中,他的确长成了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
但是在下一刻,他就伸出狗爪子,按住她的腰,同时贴上她的唇,暧昧又煽情的叫:“老婆……”
幸亏她和陈思学都不打算要孩子,不然她就真成保姆了。
她大学毕业,还是想出去找工作的,而陈思学还血气方刚,受不了照料怀孕长达十个月的老婆的艰巨任务。
两个人在这一点上,倒是达成了共同。
两个人同居快三个月了。
原本会因为因为各种习性不融洽的他们,实际上相处得却非常的好。
每天他除了办公,一起吃饭就是揉着她甜甜蜜蜜的看电视,弄得在家里一向清惯的她都开始觉得他们有着就这样一直“白头到老”
的趋势。
陈思学显然是很满意。
只是夏天天知道,这些清闲和自在都是建立在她完全没有工作的基础上的,自己吃人家的,住人家的,陈思学又是个养尊处优,家务白痴的闲人,多做一点家务也并没有什么。
她刚大学毕业,现在工作还有些难找,当然得费一些时间。
但是有一封简历投出一个星期后收到了面试通知。
并不是和她专业有关的职位,而是在一家公司里。
但天天已经很满足了,因为找到了自己合适的工作而兴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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