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六十四章 改变(第2页)

“父母之命现在为什么就行不通了?小孩子懂什么?”

方大志据理力争。

“方伯伯,您这样说我理解。

我原来一直想不通,老一辈的人都年轻过,虽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但是总不会不记得全忘掉呢?我这段时间,一直在责怪,老一辈人怎么就这样地不理解年轻的人们。

“但是,我现在懂了,因为不是老一辈忘记了他们年轻的事。

而是,现在的年轻人和老一辈年轻的时候,不是一样的人。

所以,或许老理适用老一辈年轻的人们,而不适用于现在年轻的人们。

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改变了,老理也必须改变了。”

“说到家,人成家还不是过日子吗?那家人真的是过日子的人家。

男方家的孩子也真的很好,人家就一个儿子,小敏嫁过真的没有亏吃。

我这个当爹的,能让自己的女儿吃亏吗?”

方大志说。

但他的心里话是:你秦月说那么多,说得天花乱坠有什么用,不如说点实实在在的。

“方伯伯,我相信,我完全相信。

但这是您的想法,您的感受。

您知道小敏的思想吗?您知道她的感受吗?”

秦月提高了声音。

“她是什么想法?她是什么感受?”

方大志问。

“您知道在我碰到她是时候,她靠什么生活吗?”

秦月很激动。

“靠什么生活?”

方大志也真想知道。

“她在讨饭,她已经沦为乞丐。”

秦月揮了一下手。

“什么?讨饭?沦为乞丐?”

方大志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是,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如果我要是送她回家,您知道她是怎么说的吗?”

秦月站起身来。

“怎么说的?”

方大志问。

“她说,如果送她回家,您就一定会逼她嫁到那一家,那样,她宁愿过讨饭,当乞丐的生活。”

什么?她真是这么说的吗?”

“是的,我是这样说的,我现在也这样想。”

方小敏抢着回答。

方大志说不出话了,他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

自己娇生惯养的女儿为了逃婚竟甘愿沦为乞丐,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也无法理解。

“人总得讲信用,多少年前定下的婚姻,能说不行就不行吗?让人家从背后指脊梁骨,我这老脸往哪儿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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