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3章 新商道(第1页)

当苟敬的衣衫被小六一点一点地揭开时,那伤口触目惊心。

虽说刀剑无情,可即使在战场上,死个人也不过是一刀,而苟敬身上的伤,则好像是人用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剐过似的。

小六眼中有泪光闪烁了又强忍了回去,好容易才把苟敬身上的伤口清理了一遍,正要上药时,却被一只大手牢牢地钳住不能动弹,“带我去见主公,快,往西走!”

小六当场懵在了原地,进退不得,只得为难地朝屋里昏暗不明处望了两眼。

“主公知道你的忠心,俺也会一五一十地上报给主公,你安心养伤就好。”

暗处那人说了话。

过了好一会儿,苟敬才慢慢地松了手。

那声音苟敬记得,是夏侯婴的,他是刘邦的中涓,但他又和其他只负责洒扫的中涓不一样,他是专门给刘邦驾车的,是从一开始便追随着刘邦打天下的刘邦的同乡。

因为有了他,刘邦决计不用担心自己会像百八十年前的那个倒霉的国君,在战场上硬是被车夫送给了敌国。

他是刘邦心腹中的心腹,他们的关系甚至比樊哙和刘邦的还要亲近。

只是,如此重要的人物,此时不在蜀中刘邦的身边,却千里迢迢地来到洛阳这个是非之地,一时间竟让苟敬不敢顾及身上的伤痛,支棱着耳朵听着。

“崽子是个好崽子,反应和口齿都利落。

只是细皮嫩肉从来没经历过风雨的模样,能胜任主公的任务不?”

能,当然是能。

在接到此次任务时,苟敬头一个想到的,便是韩翊。

韩翊不单单是世家子。

而且也是他看着长大的。

十来岁时跟着韩家一众老小爷们到西边群山里打猎,与众人走散了。

最后找到时,只见他衣衫破损,血迹斑斑,四下里儿狼尸零落。

不要说他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就是在场的最壮实的人,也不一定能在如此群狼的围攻中活下来。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出于对韩翊人身安全的考量,韩平把这事给捂了下来,可当时的情形还历历在苟敬的眼中。

这样的事远不只一件两件的,虽说其他的都没有群狼之死那般地震撼,但苟敬是看着韩翊长大,他十分笃定,韩翊就是刘邦要找的人。

“子房先生说了,这次押上的,可是主公的全部身家性命,容不得丝毫差错。

所以,蜀中派了小九来与那崽子作生死决,赢了的才配做这件事。”

苟敬的心里一个咯噔。

他听说过小九,是刘邦麾下最强的间者。

对方是如此地神秘,就连他,也只是听说过,甚至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

一万种况味涌下心头,天底下果然没有白得的饼饵。

看似泼天的富贵,却是拿命也不一定能换来的。

只恨这世间没有后悔药的买处,苟敬恍恍惚惚地又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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