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逊在天灾前是个外卖员,住在城中村租住的小隔间。
灾后暴乱期间,他也曾被抢上门。
蜷在角落瑟瑟抖,任歹徒在自家翻找物资。
误打误撞,给小侄子买的仿真玩具枪被翻出来。
这个歹徒在外刚碰见个被枪子儿爆了头的。
一地鲜红里还涌动着白花花的东西。
那画面还没从脑子里消失呢。
在王不逊这儿突然出现的枪,可给他吓不轻。
大叫一声,扭头就跑掉了。
不等他自己反应过来,来抢他的歹徒又主动回来,要给他当小弟。
他也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有了生计。
王不逊有枪的事儿就这么传出去了。
之前靠翻窗户撬门偷那些没人的房子,勉强维生。
反正天灾前他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别的本事没有,抗饿是一把好手。
没想到这一下有了小弟,生活条件反而变好了。
尝到甜头,他一下子机敏了起来。
人善被欺,他决定要坐稳恶人的角色!
末世,下手狠才有好日子过!
接下来,他带着小弟主动出击,下手狠,不断扩张势力。
就这么统治了城中村。
一路顺的,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这一切,全仰仗于那位小弟。
有了亲自在外看到同伴被爆头的经历。
对于枪的强烈恐惧,和巨大崇拜。
使得他吹捧起王不逊来,那叫一个来劲儿!
王不逊团队的凝聚力,全靠这位手下了。
一路顺顺当当,末世几个月来,小范围混的风生水起。
直到政府开始飘传单那日,他们决定走出城中村。
“真正的末世!
就是咱们的时代!”
政府的传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方法。
对于这一众恶徒,则奠定了他们的决心,要在做坏事的路上继续大步前进。
出了城中村,又抢了两个小区后,他们物资越丰富。
士气高涨,吃的好过的好,身体好心情好,一不可收拾。
正得意之际,在方陌这第一次吃了败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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