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日回门之后,我俩关系似乎亲近许多,日常生活分工也明确了。
我自然不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既然搭伙过日子,我也理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当傅文凌外出卖字或者去山上打些野味时,我会负责照顾好家中大小事情,傅母也对我非常满意,她不愿常麻烦我,有时还会抹泪:“都怪我这病,若非那日落水受寒,或许我也不会拖累你们。”
这些天我仔细观察病情,发觉她的病症和当年王夫人类似,后得一位神医药方,服了六十四天汤药才逐渐好转。
我心中一动,傅母不过四十出头,本该有大好时光,日日瘫在床上想必也非常难受。
只不过……药方我虽然记得,药材的价格却极为昂贵。
若是能赚些银钱……但,我不确定傅文凌是否能接受我抛头露面做生意,以及做生意也需要一笔启动资金。
晚上我伺候着傅母休息,她将手腕上的镯子褪下来交给我。
“子逸啊,你拿着,娘没什么别的好东西,你千万别嫌弃。”
那是一枚纯金錾刻的宝石镶嵌手镯,从宝石油润度来看,应该陪伴傅母许久。
我下意识想推辞,傅文凌突然到家。
“娘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吧。”
他唇角微扬,似乎心情不错,我见推辞不下,只能先带上。
回到房间,傅文凌把今日赚的铜板一字排开。
“这些,你拿去买些肉,你都瘦了。”
“这些存起来。”
“这部分要去拿药。”
他将铜板分成三份,又小心从怀中掏出一个胭脂盒:“给你。”
我很惊讶,胭脂卖的可不便宜,他竟舍得。
看着他献宝似得抿着嘴,我的心都软了。
我攥着胭脂盒,犹如攥着一块珍宝。
犹豫再三,我还是告诉他,我想做一点小生意。
傅文凌眉头微蹙:“做生意并不容易,我担心……”
我也不由皱眉。
“若是碰到一般寻常人倒还好,但难免会接触形形色色不同的人,难免会遇到一些无耻之徒,我在街边卖字就曾碰到过,如果你一定要去,那最好在我他摊位旁。”
我被他逗笑了:“当然。”
傅文凌虽是文人,却丝毫不固执迂腐,为人坦荡有胸襟,待人处事不卑不亢,别说我父亲认为他前途无量,也有许多富商时常想与他结交。
他却与那些人保持距离,除去字画上面的交易之外,别无任何亲近关系。
我问他何故,他解释说,若以后他做官,不能让他人以关系相挟。
似他这样刚正不阿的性格,断然不会做出贪污受贿之事,前世含冤入狱,恐怕多半是秦幼凝所拖累。
“怎么这样看我?”
我摇头:“我只是想起……你吃过豆花饭吗?我想专门卖豆花。”
前世王家遭遇危机,我不得不削减府内开支,王夫人口味刁钻,对此身为不满,我只能亲自下厨钻研菜肴。
这道豆花就是那时研制出的,相比较一般豆腐脑口感更扎实,又比一般豆腐滑嫩。
可甜可咸,制作成本低廉,而且街上还没人会做。
也许也可作为一门生计,手里有钱生活宽裕些,做什么事都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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