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雪团
北边的外族素来是彪悍的,其中又以骑兵最难对付,所以先皇帝最后征服的一块疆土就在北域。
那时从西疆率领帝国最强悍的一支骑兵队伍,北上苦战了整整十个月才最终克敌成功的,就是后来获封一字并肩王的睿王。
而睿王的骑兵之所以能和北域的外族有一战之力,除了他用兵如神,将士勇猛之外,也多亏了西疆一直有一条商路保持着和西域的外族进行贸易往来,所以才能培育出和西域良种马混血的优质战马。
谢观南虽然出生在富足的家庭,但他身上并没有所谓纨绔的那些坏习性,对吃穿住用的要求素来不高,一定要说嗜好的话,可能喜欢马算是一个。
正所谓鲜衣怒马少年郎,喜欢马有什么错?用季熠的话说,要是家里有谢观南这样的郎君,又不差钱,用得再奢侈些都不为过。
所以他见谢观南衣裳朴素便想替他置办华服,见谢观南喜欢他的坐骑就立刻给他送去,这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但季熠也知道,如果只单单送一匹雪团给谢观南,他又会很多顾虑,要么干脆不收,要么收下了也不用,那个小院没有马厩就是个现成的借口,所以季熠直接把马送给县衙,宁愿麻烦点从秦孝贤那儿绕一圈,顺便多搭上几匹,也要让谢观南骑上喜欢的马。
“雪团”
当然是好马,谢观南只是没想到它是战马。
虽然他也是公门中人,毕竟没进过军营,看到这样的良驹自是爱不释手,而季熠又把他所有拒绝的路都封死了,他也没什么理由再抗拒了。
“谢头,季郎君这出手可真不一般。”
跟谢观南搭班的陈冬一早就凑到了他身边,虽说并非每个人都对马有什么追求,但只要是会骑马的人,看到好马很难会不兴奋地想多看几眼“比着我们快班的人头数送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的大手笔。”
谢观南随口问:“这么说来,你平时见过他什么小手笔么?”
“也没有。”
陈冬在这个县衙待的时间可比秦孝贤还长,他说没有,就肯定是没有了,“季郎君他平时又不怎么下山,更不来衙门。”
谢观南笑了笑,季熠都说了秦孝贤这个级别的官,跟他的家族交往得用“高攀”
形容,平时没事他怎么会往这小县衙里多看一眼。
“难道是有什么事儿要咱们秦县尊帮忙?”
陈冬低声嘀咕着。
“六哥不可妄言。”
谢观南突然变了脸色,陈冬这话可不能入了第三人的耳中,本朝无论旧律亦或新律针对官员贪赃的惩罚都是格外严厉的,即便是戏言也不该随便说,“哪有人贿赂官员敢塞战马这种东西?他吃了熊心豹子胆不成?”
陈冬也惊觉自己失言了:“是是,是我胡说八道了,咱们县尊不可能是那样的人。”
季熠也不是。
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心中居然立刻补上了这么一句的谢观南也微微有些怔愣。
他和季熠相识的契机是那样一个莽撞的误会,他也曾把那人当作横行一方的山匪,可如今听到陈冬的话,却已经下意识会在心中为季熠忿忿不平。
他们相处也并没有很久,这种自然的信任和不自觉地维护是怎么变成了习惯的呢?
谢观南见陈冬脸色刷白,也怕自己刚才的话说重了,于是放软了语气:“季熠今日就会让城防军送这些马的公文来,我们好好照料这几匹马,让它们派得上用,也就不辜负人家送马的这份心意了。”
城防军也好,县衙也好,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服务于朝廷,马的来路没问题,手续没问题,那就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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