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翊之一行人也多少听到了电话中的谈话内容。
他们真得不敢相信,竟然有如此恶劣的人生活在他们的身边,肇事逃逸已经泯灭了良心,被抓后竟还试图掩盖真相,逃脱罪责。
“按照法律规定(具体细节以实际法律规定为准):
汽车闯红灯撞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是安慕谦昨天在图书馆偶尔翻看到的一些法律条文。
虽然有法可依,但是具体量刑还是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重,所以,总有人在错误生后,想方设法为自己的过错搏一线生机。
沈翊之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差点把眼前的安慕谦当成了另外一个人。
“同桌,你怎么知道这些?”
“偶然看到的。”
偶然看到就记住了?这是什么脑子?
沈翊之和林明哲都觉得不可思议。
“同桌,你对法律感兴趣?”
“慕谦,你将来是要想当法官吗?”
安慕谦摇摇头,“不,如果可以,我也许会考虑成为一名大状,还没有想好,说不定还有更适合我做的事情。”
无论在哪里,永远有太阳无法照射到的阴暗角落。
人力何其渺小,可一定有一些事情是他可以做的,也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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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状?”
林明哲的词汇量有点匮乏。
沈翊之注视着安慕谦那凝重的表情,吐出两个字,“律师。”
离开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沈翊文和她的老师说了一声,就跟随哥哥他们直接打车回了林明哲家。
中午订的外卖被放置了几个小时之后已经没了温度,加热了一下,几个人有没有胃口的都多少吃一点垫垫肚子。
“文文,刚刚在医院你也听到了,医生说你同学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你就别跟着瞎操心了,担心也没有用。”
“没错,关键是,经过今天的事情你也要长点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过马路一定要先观察一下路况,尤其不能打闹,不能玩手机,边看手机或者边打电话边走路太危险了,知不知道?”
“你那个同学应该会有很长时间不能去学校了,学习肯定会被耽误,如果你真的想帮她,就做好给她补习功课的准备,其他的事情就交给医生吧。”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安慰着仍旧愁眉苦脸的沈翊文,沈翊文机械地点着头,但是很明显精神无法集中。
原本说好的晚上一起看恐怖电影,也没了气氛,只得作罢。
沈翊文一直精神恍惚的,沈翊之决定早点送她回家休息。
安慕谦也就一起离开了。
三人在岔路口分别,时间还早,安慕谦便没有让沈翊之送自己,反而叮嘱他路上小心,照看好沈翊文。
这丫头刚刚骑车的时候还心不在焉,看来今天被吓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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