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3章 选择写哪一篇(第1页)

林俊升坐在老旧的书桌前,窗外的夕阳洒在他的脸上,映出一抹沉思的神色。

他的思绪如同翻涌的海浪,一波接一波地拍打着记忆的堤岸,试图捞起那些沉潜在心底的文学珍宝。

林俊升的目标很明确——寻找一部能够触动心灵的国内知名中篇小说。

首先,他的思绪飘向了路遥的《人生》。

那是一部1982年发表在《收获》杂志上的作品,后来荣获了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然而,林俊升却轻轻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行,这篇是1981年就写成的,路遥只用了21天写完。

现在用等于是抄袭了。”

于是,他的脑海中开始浮现出一系列当代文学巨匠的名字。

刘震云、余华、莫言、苏童、贾平凹、王小波……这些名字如同璀璨的星辰,在文学的夜空中熠熠生辉。

他们的作品,或深沉厚重,或犀利尖锐,或幽默风趣,每一部都承载着独特的情感。

“吃饭了。”

正当林俊升沉浸在回忆的海洋中,试图抓住那一抹灵感的火花时,耳边突然响起了李爱梅的声音。

轻轻地将他从思绪的深渊中拉了出来。

灵感也就此消失,只能待会再想想了。

林俊升应了一声,起身走向厨房。

晚餐是地瓜粥,虽然简单,但因为有了米的加入,味道比纯地瓜要好得多。

他端起碗,轻轻地吹了口气,然后大口地喝了起来。

地瓜的香甜和米的软糯在口中交织,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滋味,既满足了味蕾,也温暖了心房。

主要还是因为有米在,顶饿。

等到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也悄悄躲进了山的背后。

家中的地瓜粥早已被一扫而光,只留下餐桌上几盘孤零零的空碟子时,林俊婉才踏着月色,慢悠悠地踱步归来。

李爱梅此刻正站在门槛上,双手叉腰,眉头微蹙。

“小婉,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林俊婉轻笑一声,那笑容里藏着几分俏皮和歉意,“妈,我去勇刚家蹭饭啦。

他们家今天做了我最爱吃的红烧鱼,我一时没忍住,就留在他家吃了。”

说着,她还故意舔了舔嘴唇,仿佛那美味的余香还残留在唇齿之间。

这时,林俊升探出头来,眉头紧锁,眼神中透露出几分严肃。

“林俊婉同志,我必须提醒你,夜不归宿可不是一个好习惯。

你这样会让家人担心的,知道吗?”

林俊升给她使了眼色。

林俊婉立马看懂,换上了一副一本正经的表情,双手敬礼,做了个夸张的检讨姿势。

“好的,同志!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改正,保证按时回家,绝不让组织操心!”

说完,她眨了眨眼,也给林俊升使了个调皮的眼色。

然后像只灵巧的小猫,一溜烟儿地窜进了自己的房间,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

李爱梅看着这一幕,无奈地摇了摇头。

她轻声叹息:“哎,这两个孩子,真是让人操心。”

林俊升和林俊婉两人躲在房间的一角,压低声音说着悄悄话。

林俊升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担忧,他轻轻碰了碰林俊婉的胳膊,低声问道:“小婉,今天李勇刚有没有对你做什么特别的举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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