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栋在经历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整理好了自己的思绪。
他抬起头,目光穿透稀疏的云层,瞥见了天空中那轮火红的太阳。
阳光斜斜地洒落在他身上,带来了几分暖意。
他判断此刻大约是下午四五点钟,太阳已经缓缓西沉。
林栋意识到,不能再拖延了,于是他果断地作出决定,加前行往山脚下跑去,林栋意识到自己必须加快度,不然今天会到四九城会很晚了,所以跑的很是迅
林栋在林间小径上疾驰起来,树枝在它两侧刷刷掠过,出沙沙的响声。
林栋知道,此时的他只需要专注于奔跑,任何打扰都可能影响它的步伐。
果不其然,半小时后,林栋便安全抵达了山脚。
林栋抬头望向天际,只见夕阳如金铸就,光芒四射,告诉他时间仍然很紧迫。
在山脚稍作休息,林栋便从脑海空间里取出自行车,飞快地踏上了归途。
要知道,乡下的土路一旦遇到雨天雪天,就会变得坑坑洼洼,难以行走。
幸运的是,近十天来天气晴朗,没有降雨,道路相对干燥。
然而,即便是干燥的道路,在疾驰的度下,也依旧让林栋感到屁股火辣辣的疼痛。
林栋骑车一路狂奔,风在耳边呼啸,终于,四九城的城墙出现在他的眼前。
此时,太阳刚好没入地平线,天空余晖尚存,能见度依然不错。
林栋从空间中取出一头2oo多斤的大野猪,虽然这样做很危险,但他还是决定取出。
他从空间取出两个厚实的布袋,小心地套在野猪身上,
然后一念之间,野猪便被挪移到了自行车的后座上。
林栋用绳子将野猪紧紧绑牢,确保它在骑行过程中不会脱落。
骑车穿过49城的城门,林栋放慢了度,屁股下面的震动也小了许多。
他揉了揉自己快要散架的屁股,再次上车,慢慢地骑着。
这一次,骑行变得舒适了许多。
一方面,是因为49城里的道路平坦许多,不再是坑坑洼洼的土泥路,而是铺上了水泥或是青砖;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再像之前那样急于赶路,担心夜行,而是可以悠闲地欣赏49城的傍晚景色。
林栋看着大街上热情洋溢的人们,胡同里孩子们欢快的笑声和父母亲的呵护声,他很喜欢这种温馨而轻松的氛围
这种感觉让他想起了末世时的紧绷与不安,相比之下,现在的世界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好了——当然,如果能够忽略掉四合院里的那些“禽兽”
的话。
从刘家沟一路风驰电掣般赶往49城,林栋估摸了一下,用时应该还没过两个钟头。
可接下来,从49从那巍峨壮观的城门一直走到南锣鼓巷95号院,他居然足足花费了一整小时之久!
如此显着的度差别,恰恰映照出了林栋心境的巨大变化——由最初的忐忑不安逐渐变得轻松闲适起来。
就在他刚刚准备推着车子迈入院子的时候,猛然间,一道黑影犹如大黑耗子一般从某个昏暗的角落里“嗖”
地一声疾射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紧紧攥住了林栋的自行车把手。
待他定下神来仔细一瞧,哟呵!
这不正是那位声名远扬的三大爷闫富贵嘛!
林栋脸上不禁浮现出一丝讶异之色,随即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三大爷!”
紧接着便想继续推动车子进入院中。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三大爷竟然张开双臂,像一堵墙似的拦住了他的去路,并一脸关切地开口问道:“小林啊,这几日你都跑哪儿去啦?怎么连个影儿都不见呢?”
见对方问得如此诚恳,林栋倒也没有丝毫隐瞒之意,爽利地回答道:“我呀,进山打猎去啦,今儿个才刚回来呢!”
听闻此言,三大爷闫富贵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圆,目光如炬般死死锁定在了林栋自行车后座那个鼓鼓囊囊、看上去沉甸甸的大布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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