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3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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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在学校勤工俭学,在外面家教、送报纸,平时节俭一点,一切都还凑合着生活。

大一时,我在学校打扫舞厅、帮助学校工人搞点绿化,后来学校学工处长见我工作还算踏实,就把我调到图书馆,整理图书资料,周末在阅览室值班。

阅览室的工作是令好多学生羡慕的,工作轻松,又有时间看书。

后来,学工处长还专门联系了市电视台、晚报采访了我呢。

仿佛记得高中三年和大学四年,在校的生活从未完全饱过,吃得都是食堂里最低价格的菜。

一位江南的同学曾诧异地对我说:“你的味口怎么那么好?”

你也知道,我离家到部队那天,全家就吃了五块钱的肉。

对你说这些,不是在述说自己求学的艰辛。

过去都已过去,那些已成为生活善待我们的财富。

你知道吗,南师曾被比喻为爱情的摇篮。

男女比例相当,江南的帅哥、靛妹很多,这样就有许多花前月下的故事。

花园般的环境,又没有工作压力,朝气蓬勃的年龄,岂不正是浪漫的时候?

在这恋爱群中,是没有我的。

因为我实在没有更多的钱用在其它上。

说是浪漫,可需要经济的。

精神层面的后面是日常生活阿,吃喝玩乐,总不能对女孩说:“我们AA吧?”

更不能让女孩子替自己花销吧。

我又不是帅哥级别,普通的一个男生,唯一稍有点长处就是偶尔能在报刊上发点小文章。

大学四年,和女孩子的关系总是适可而止的,一点空余时间,也用在和男生相处上。

也有几个女生让我动心的,然而只能在远处欣赏,也是一个人的世界里遐想,最终又是看着那个女孩子和别的男生一起吃饭、跳舞了、、、、、、

大三的时候,一个女孩子向我表示。

那也是一个姿容平常的女生,班上同学称她是小才女。

女孩子说我是个有品味的男人。

多次表示,都被我拒绝了。

我对她说,我承担不了这个责任。

她说,没什么,我住草房子她也跟着住,我要饭她也跟着要。

那一刻,我感动了。

成年后,我第一次拥抱一个女人。

可还是理性地拒绝了。

虽说食色性也,可食总是在性的前面的,饱暖才思□□呢。

有一次,女孩的一位老乡从一所警官学校来看她。

她把我叫过去,让我陪着一起吃饭,并偷偷塞给我五十元钱,让我饭后付款。

饭桌上,女孩对她老乡说我是她的男朋友,言行间,露出恋爱女子姿态。

可她却主动而凶猛地喝酒,怎么劝也不行,喝着就醉了。

我让她回去休息,我把她老乡送出校门。

她老乡走时对我说:“你照顾好她。”

那是个雪天,送走她老乡后,我准备回教室看看书,却发觉她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叫着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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