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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幸脆声道:“去鸭脚港那边,我姑母住在那里。”
左右都是些不认识的,随口扯些无关紧要的谎,也没什么大不了。
有个妇人笑脸的问:“怎么还带着个猫出门?”
“嗯,一直养着的,路上做个伴儿。”
“那你胆子可真大,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独自走这么远。”
也有那好奇的,就要多问几句:“上城区那边,看到折人,是不是要往外撵出去的?我听说街上都不让走!”
“没这样的事。”
余幸还是好脾气的道:“律法上都说了,公民都是一样的,不分三六九等。”
“折人也能住在上城区,而且还可以做生意。”
这都是她这几天的真实见闻,没有任何夸大的成分。
“噫,那可不是!”
那人睁大了眼睛,煞有介事的:“你要真在那里住下了才知道厉害,不让你落户的!
税费也高,寻常人哪里赚的出那份钱!”
于是其他人便也你一嘴我一嘴的讨论起来。
对于这种情况,余幸便不多掺和。
这样类似的场景遇到过好多回了,且每回都是无一例外的,中人——也就是普通人,在她面前讨论折人。
有多么多么不受待见,在生活上又有什么什么不便一类的。
好像这样便能显摆一些优越感似的。
可余幸并不是土生土长的折人,骨子里也没有低人一等的自卑,甚至没觉得是在说自己,所以也没有觉得很生气。
说呗,又不妨碍她搞钱。
而且鸳鸯眼多好看啊。
不可能产生交集的一群人罢了,等回头搬走到鸭脚港,说不定一辈子都能不能见到一回。
......
她抱着猫拐进小胡同,掏出钥匙打开了自家小院的门。
虽然才离开了七八天,但感觉就像一个多月一样,很有想念的感觉。
“还是自己家好,对吧,大花?”
她放下猫篮子,打了水,开始清扫桌椅柜子,上面已经浮着了一层薄薄的灰。
地方小,倒是也不会费太多时间。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余幸去外面拿了点木头,点燃了炉火。
现在的天气其实已经不冷了,但因为要做饭,这样方便些。
简单煮了个面条,做了炸酱的浇头,又去外面摘了两把嫩叶菜——当初种下的菜,茎叶抽条了,正是最嫩的时候。
一人一猫吃的很满足。
“今天就早睡吧。”
余幸自言自语的:“等明天早上,得去趟苔嫂子那里。”
“也不知道桃妹儿的伤好多了没有。”
本来是这样想的,但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被别的事儿给绊住了脚。
具体点说,是被那个倒霉邻居给缠上了。
隔壁的隔壁的,勉强算是邻居吧,同住一条胡同,偶尔也会在街上打照面。
但双方从来没发生什么矛盾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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