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怕是原主就是被沈二爷一家的所作所为气死的。
可沈子矜话已经说出口,尤其天色不早,待二人用完餐食,就会夜幕降临,客人又喝了酒,怎好让他贪黑离开。
更何况刚刚他已经邀请人住下了。
“雷大哥若不嫌弃,与我睡在这卧室中将就一晚。”
说着,沈子矜看向床榻:“床榻够大,容得下你我二人,可好?”
第14章做出不计后果的事
萧怀廷凝视青年望着他无比诚恳的神色。
方才,他都已经应许了留宿。
此刻若是拒绝他的邀请,善变不守信用,会有损他武林盟主的颜面。
他虽嫌弃与这病秧子贪官同床,也不可轻易表现出来,尤为用这个身份接近他,许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毕竟病秧子贪官对他这个身份并不设防。
“好。”
萧华廷道:“今晚就叨扰子矜了。”
沈子矜摆手:“雷大哥太客气。”
他说完,拎起酒壶,为萧怀廷添了酒。
萧怀廷端起酒樽饮下一口:“方才听小厮说沈二爷一家所做所为,着实过分。”
沈子矜叹息:“沈二爷一家就是一群寄生虫,我父亲在世时,他们阿谀奉承,讨好着我父亲,我父亲念在同为沈家血脉的情分上,每月给他们一些生活上的补助,孰料我父亲死了,他们便露出贪婪本质,将沈家的家産瓜分。”
萧怀廷虽然与沈子矜接触的时间不多,但能确定,他不是任人宰割的性格。
也不是无能之人,就是不知为何他会任凭沈二爷一家在他府邸为所欲为,遂他上一句话也是抛砖引玉:“子矜为何不反抗?”
不知为何,面前之人总是给他一种莫名的神秘之感。
那是原主不知反抗!
沈子矜找理由道:“当时我父亲刚离世,我沉浸在悲伤当中,无心与他们计较这些。”
又为自己镀上一层金边:“钱财乃身外之物,真情无价,我这人只在乎感情。”
表里不一的贪官,帝王心口不一的夸赞沈子矜:“子矜是性情中人,与我一般都是重感情。”
自古皇室多薄情,他无情无爱。
沈子矜笑道:“所以我们很投缘。”
郑重其事的与眼前之人道:“雷大哥又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我愿为雷大哥两肋插刀。”
不过,也只能插上不到一年的刀。
期限一到,他攒够钱就会离开这里,回家喽。
如此想着,沈子矜便越发珍惜这份兄弟情。
他到枕头底下拿出一块玉佩,递给帝王:“雷大哥,这块白玉平安扣,你收着,留个纪念。”
让贪官拿出一块上乘的羊脂白玉送他,看来他真是对自己这个身份很友好,对他推心置腹?
萧怀廷收了沈子矜送给他的玉佩,旋即投桃报李的摘下手中扳指,直接套到沈子矜白皙如青葱的手指上。
沈子矜望着男人戴在他手指上的扳指,愕了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
秦正凡无意中救了一位老人,却没想到他是镇守他们星球的修灵者,是已经不过问天凤星世俗之事数百年之久的最高掌权者。只因天凤星灵气稀薄浑浊,传送门又毁坏,老人只能老死天凤星,无法返回宗门所在的遥远星球。秦正凡继承了老人的衣钵。就这样一个即将毕业,走上大学老师岗位的博士生,成了一名早已经被时代遗忘了五百年的星球最高长官,过起了低调的都市装逼生活。本书群号776809636...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接档文每次重生都不可描述,求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比心心黎青颜穿了。穿到了一本不可描述的成人书里。好在,她不是跟各种男人不可描述的女主。也不是和女主抢一堆男人的炮灰女配。但却成了女主心头...
大婚在即,新郎却意外身亡。母亲怜惜,她被悄然送去长安避难,却不想邂逅一段混乱悲凉的感情。静水深流,教人爱恨无奈的他至情至性,温柔体贴的他。是不顾礼教的束缚,选择深爱的他还是只求一世荣华,将人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