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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岑的心里忽然觉得有一种巨大的恐惧,害怕被千抛弃,更害怕听到千亲口说出来不要他了。
最初他一直因为家里跑进的那只老鼠而发现了一个为千省钱的方法沾沾自喜,后来他发现自己确实更喜欢吃生肉而且竟然吃老鼠的时候,也曾经深深地厌恶过自己,可是想到自己是千的累赘,这样至少能为家里省钱,他便渐渐心安理得了。
虽然他都是在晚上偷偷跑出来,但并不是没有见到过人类。
叶岑深深地知道人类对自己来说有怎样一种吸引力,从前千带他进城的时候,千以为他发抖是因为害怕。
然而实际上,躲在他身后的他,是用硕大的帽兜隐藏住了自己疯狂渴望的双眼,颤抖是努力地克制住扑上去咬人的冲动。
对人类血肉的渴望,是他的本能。
明天晚上就是和千约定好一起去看电影的日子,制过的肉干和生肉是不能相比的,曾经的他没有适应自己发生的变化,宁肯吃肉干也不愿意吃生肉,但如今已经截然不同了。
叶岑必须在今天让自己多满足一点自己对生肉和活物的渴望,这样就算碰到了人类他也比较能克制住自己。
但他却没想到,竟然会突然被千发现了。
知道治安队巡逻的时间和路线,他特地把新捕到的老鼠都带回这边来吃,可是为什么千会出现在他的面前?
千一皱眉,叶岑顿时万念俱灰。
被讨厌了……叶岑胸口巨痛,痛得像心脏又活了过来,挤压在一起却没有血液可以输送而更用力地挤压,生生的疼痛。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不敢面对就只能跳起来转身就跑。
他不知道可以逃去哪里,只是想逃走。
可是这是墙角,除非他能穿墙而过或者爬墙逃走,否则他能逃的方向实在太窄。
千看到他动的一瞬间,就十分敏捷地拦住了他的去路,“别跑。”
叶岑再想从另一边逃,却立刻就被千拉住了。
叶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而千却在看到叶岑逃跑时候松了一口气,因为叶岑没有失去人类意识。
“为什么这么做?”
叶岑低着头咬着嘴唇,害怕听到千说出他不想听的话,却又舍不得甩开千的手。
他心里在犹豫,手上太过用力,锋利修长的指甲刺入自己的手掌穿了过去也毫无知觉。
这时候一个小白影叼着一只半死不活的老鼠窜了出来,本来还是兴高采烈地要表功,发现千在这里还得意忘形地顺势想凶他几声,结果冲过来发现情势不对,想起自己溜出来吃老鼠,要是被千送回去给2233知道了,顿时觉得后怕。
耳朵一耸,蹭到叶岑脚边,可怜巴巴地哼唧了两声。
赶紧把嘴里肥大的老鼠贡献出来,想着赶紧多讨好讨好叶岑,让叶岑给它说说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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