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91章(第2页)

当初申请学校的时候,苏一刻意没和程实申请同一所大学,他在多伦多另一所名校读硕,两所学校的距离相隔甚远,交通也不太方便,加之入学初要突击强化语言关,他一周才能过来看她一次,每次来了都会带她去唐人街的川菜馆吃上一顿好饭。

多伦多Spadina街一带有着城中最繁华热闹的华裔社区——速成唐人街。

街道两旁的店铺都是中文招牌,方块字怎么看怎么赏心悦目。

苏一跟着程实来到这里,恍惚中都有一种置身国内的感觉。

程实带苏一找到那家川菜馆,还没进门,她先看到竖在门口的偌大彩排上辣子鸡水煮鱼等一道道无比熟悉的菜名。

对于思乡的肠胃而言,这是多么强烈的诱惑,光看那张菜牌她都要垂涎三尺。

一盘辣子鸡端上桌后,她风卷残云般三下两下就干光了。

水煮鱼又辣又烫,她烫得滋滋吸气,却又舍不得放下筷子,真像从饿牢里放出来的人一样。

“鱼要慢点吃,小心别被鱼刺卡到了。”

程实的提醒,她一口鱼肉塞进嘴,含糊不清地回答:“放心吧,我知道要怎么样吃鱼。”

话刚说完,心突然一痛,像是有根鱼刺被误吞下去梗在心头。

是谁教会她吃鱼的?是钟国。

因为钟国特别爱吃鱼,她也随他爱上了吃鱼。

多少个盛夏的夜晚,他们像两只猫一样到处找鱼吃,吃遍了南充的大街小巷。

那时候她还不太会吃鱼,曾被鱼刺卡到过,是他带着她去医院解决了那根“如鲠在喉”

的鱼刺。

从那以后,他再带她吃鱼都很小心,总是把鱼肉剔去刺后再给她吃,让她吃在嘴里甜在心里。

苏一放慢了吃鱼的速度,最后那盆鱼甚至没吃完,程实问她要不要打包带回宿舍去吃,她摇摇头:“不用了”

再来这家川菜馆吃饭时,她不再点水煮鱼,改为水煮肉。

鱼——曾经是她所欲也,但现在,她决绝地决定从此对它不再问津。

如此决绝的方式,只因为它代表着她最深刻的……

来到加拿大几个月后,新鲜感也过去了,寂寞,就轻而易举地缠上身来。

因为诸事小心谨慎,苏一虽然性格开朗,在学校里交到的新朋友却十分有限。

除了和刚到校的那天认识的女生刘畅来往较多外,基本上没有太熟络的朋友。

(9)刘畅是广州人,身材小巧容貌清秀肤色偏黑,来多伦多将近一年后,她准备搬出学生宿舍和男朋友一起合租。

她男朋友也是一位来自广东的留学生,苏一见过很多次了,他个子很高,相貌一般,但在刘畅眼中却是“好靓仔”

的。

和刘畅的频频来往,苏一不知不觉跟着她学会了不少粤语的日常回话,口音十分纯正。

有时去唐人街,遇到有小摊小贩操着一口粤语叫卖的,她能用粤语砍价,让对方误以为是自己人,慷慨地算她便宜的,她满口“唔该唔该”

地道谢而去。

时间进入5月后,多伦多迎来了一年中最美的季节——夏季。

夏季一到,学校里夏季学期的学生也开始坐不住了,夏日风光无限好,年轻人无论如何做不到无动于衷,上课的人眼看着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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