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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一个军绿色的挎包里翻出了一打钱和一些票,
“媳妇,这是退伍津贴五百块和一些票,我本来是想带着你去买东西用的。
现在给你吧。”
不能大方的给媳妇买漂亮衣服和好吃的了,他有些自责。
颜芸汐看着他的样子觉得特别可爱,把钱和票都塞回给他,
“你拿着吧,不用都给我。
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身上没钱?再说你上了班在外也要有用到的时候。”
她才不是那种把男人管的死死的女人,她的男人,全靠自觉。
出发的时间已经晚了,没有赶上村里的牛车,一家三口徒步向县里走去。
大宝很开心,他还从来没离开过林山村呢。
自己蹦蹦跳跳走一会儿,爸爸抱一会儿,妈妈抱一会儿。
一家三口有说有笑,也没觉得有多远,不知不觉就到了县城。
“媳妇,我们先去照相,然后去买衣服怎么样?”
“好。”
到了照相馆,给大宝单独照了一张,一家三口照了一张,颜芸汐和穆景轩照了一张半身小的双人照,一张大的双人照,当做结婚照。
交钱的时候,穆景轩和开票的人说一家三口照和小的双人照各洗两张,颜芸汐不明白为什么?
“寄一份给岳父岳母他们吧,我们结婚的时候他们也没来,给他们看看我们的大宝。”
穆景轩回答完就直接交了钱。
票也开好了,让他三天后来取,穆景轩就自己把票收了起来。
他在县里上班,来取比较方便。
而颜芸汐却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中,要不是他提起,她都快忘了这世上还有这么两个人了。
颜芸汐家在衡市,父亲是钢铁厂的副厂长,母亲是街道办事处的普通干事,家里经济不好也不坏。
她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在她的记忆中,她的母亲特别偏心,她的父亲还是个妻奴。
可能是因为分别生了哥哥姐姐之后,刚好凑成个好字,所以父母对他们的偏爱多一些,轮到她出生,本就已经没什么期待,又是个女孩,所以从小不怎么待见她。
弟弟出生后,因为是男孩,还因为是家里最小的,所以父母给的偏爱更多。
唯独她,六岁起就开始给全家人做饭,一直到她慢慢长大,她几乎成了全职保姆。
当年要不是她去街道大闹过一次,很可能她连上学的机会都没有。
还好她聪明,还跳过级,所以16岁高中毕业后,是自己申请下乡当知青的。
可以说她对这个家或者说家人,基本是没什么感情的。
她的第一世,她父母之所以给她和杨国伟办回城,是因为她下乡后,她妈不得已承担起了家务,后来是真的做够了,想着让她回去继续当保姆的。
只是那时的杨国伟很卑鄙的没给他们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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