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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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成为了这么一个好人,为男女同学架起了革命友谊的桥梁。

在这段峥嵘岁月里,我的成绩因为林佑的帮助得到了稳步提高。

他会在周末的时候,骑单车载我去学校替我补课;也会在早自习的时候给我带一份早饭;还会在打球的时候,把书包扔给我照看。

我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怀疑林佑喜欢我,但在某件事情发生之后,立马端正了态度。

那时候高中联校篮球比赛,林佑领队参加。

比赛打得难舍难分,具体怎么个难舍难分法我也看不懂,只记得结束哨响起来的时候,林佑迈步过来抱了我一下。

他拍了拍我的肩,大笑着说:“赢了。

把水给我。”

我仔细分析了林佑拥抱我的驱动因素,再结合他平常的种种表现,得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真相:他一直把我当哥们。

生活在现代,我不用女扮男装,就产生了浑然天成的男性气质,让我有点暗无天日的感觉。

为了及时弥补,我开始蓄长头发。

等到我外形很女人的时候,李宇春、周笔畅等人开始流行,让我追悔莫及。

我和林佑哥们了八年,抗日战争都胜利了,时间已经足够长到从友情升华到爱情。

抱着不是我死还是我死的决心,打算摊牌的时候,林佑带着王晓雨出现在我面前,这个姑娘长得婷婷玉立,文静秀气。

林佑喜欢的女人是这个类型,我一辈子到不了的高度。

在上面这段话里我刻意省略了罗依然,因为她的戏份势必会把这段感情弄得更纠结。

这就是我和林佑的第一个十年。

可能,在第二个十年之后,我们还是朋友。

半夜接到周子良的电话:“张扬,我在五道口,你把罗依然叫过来。”

他说话已经不太利索,显是喝了不少。

“周子良,你能不能不要总在深夜里买醉。

我明天上午还有个面试。”

这小子吭了一声,二话没说,就把电话挂了。

周子良是个富家子弟。

初中的时候,周子弟做过一件很炫富的事情:悬赏五毛钱一个题目让同学们替他写作业。

一干人等前赴后继,最后由我力拔头条,成为他的军师。

但因为作业错题太多,班主任认为周子弟的水准较之以往有了大幅度下降,继而推测他不学习而专注于搞早恋,通知了周子弟他爸。

他爸把他胖揍了一顿之后,周子弟决定取消悬赏活动,因为风险太大。

关于周子良为什么要找我替他写作业而不找林佑,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他想找个水平和他差不多的以做掩护。

周子良算是我们这一代人里搞早恋搞得比较前卫的一个。

初三开始,他就看上了罗依然。

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请罗依然吃饭,市里的烧烤摊贩、海鲜酒楼,都可以见证周子良寻找真爱的情意。

他请吃饭的借口很靠谱,就是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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