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时上次登堂入室,来过兰旭的院子,如今故地重游,别是一番心思。
他的行李尽数葬身火海,头脸身上也东一团西一抹的,乌七八糟。
下人打了热水,待他洗涮干净后,又端来一只大红漆的箱子,给他从里到外换了身新衣裳,另有两套收在箱子里,供他换用;其他用度,也在他洗澡时,准备个一应俱全,另有个听差的小厮,名唤“平安”
,本是伺候兰旭的,也一并划给了他,任凭差遣。
这小厮满面堆笑,喜庆伶俐,花时打眼儿便知道,是兰旭用来盯着他的。
收拾捯饬得差不多,兰旭串门过来,冷不丁见这俊美少年华服加身,比之初见,更加光彩灼人,心中着实欢喜,如对晏果那般,上前给他整了整领口,笑道:“都说人靠衣装,你倒是衣靠人装,这套要是落我身上,得衬得灰头土脸的。”
花时抬手,揿着袖子道:“这袖子忒宽大,我舞枪弄棒的,不太习惯。”
兰旭转头对平安道:“你没告诉花公子,待会儿去见公主吗?”
平安嬉皮笑脸道:“小的正要通传,可巧您就来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兰旭不同他计较,对花时道:“待会儿见公主,得穿的正式些。
箱子里另两套是窄袖短打,你练功的时候就换上。”
说完瞧了又瞧花时这一整身儿,叹道:“你生得好,可见令尊令堂姿容不凡。”
花时的眼睛在兰旭脸上溜达一圈,玩味道:“那只能是我娘风华绝代了。”
他这话多了点儿赌气的成分,兰旭虽无潘宋之貌,倒也昂藏七尺,丰姿英伟;十六年来钟鸣鼎食,造就靡颜腻理;虽说多年来一心挂两头,万难开怀,但都是深自韬藏,表面清肃而已;只因着前几日,为了晏果分心挂腹,愁云挂了相,才显得匣剑空蠹,明珠蒙尘。
这会子晏果大安,兰旭也枯木逢春似的活泛起来了,满面的春风,足可称得上一句“风流蕴藉”
。
只是花时不想承认,兰旭的一颦一笑,牵着他的心忽上忽下——理当是他牵着兰旭才对。
兰旭笑道:“男孩儿肖娘,风骨却是爹给的,你这般说,令尊该伤心了。”
花时低下头,扯了扯嘴角。
缘分大抵就是这样奇妙,任谁都料不到,几天前兰旭还恨花时,恨得牙根儿痒痒,头疼欲裂,转眼两人就尽释前嫌,握手言欢。
花时身上的品质讨人爱不假,但除此之外,别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让兰旭乐得多加照拂。
想来是透过花时,去思念他的爻儿了吧。
奈何,爱之深,防之切,花时的出身越是滴水不漏,兰旭心底越是不踏实,这份喜爱,如空中楼阁,摇摇欲坠。
二人各怀鬼胎,去东院正堂拜见公主。
一路上蓊蔚洇润,落英缤纷,山水错落,鬼斧神工,恍若人间仙境,教人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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