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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脸皮跟城墙差不多,也早已练就了别人说着猪肉绦虫我还能淡定吃完一碗面条的实力。
可是现在,秦晋只是一个目光扫过来,我顿时连吞咽的动作都忘记了。
嘴巴里含着面条动都不敢动一下。
果然有钱才是硬道理啊,花别人的钱,住别人的房子,连吃个饭都得提心吊胆的。
“今天去哪了。”
秦晋的语气很平淡,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我也知道他应该只不过想要找个话题而已。
就这一点,我需要自我反省一下,一回到家就先填饱自己的肚子,也不管金主吃了没,不够格啊不够格。
我将面条咽了下去,拿纸巾擦了擦嘴:“百货商店。”
“哦,买了些什么?”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扫过我放在空闲椅子上的购物袋子,那件睡衣的商标被打在了购物袋上,黑色的纸袋子上白色的古典英文字,非常明显。
我今天闲着无事在星巴克里休息的时候,特意查了一下秦晋。
这个男人背后的身份很简单,三个字来形容——官三代。
他的祖上都可以追溯到抗美援朝时期。
不过他的名字是近几年才出现在各家八卦报纸的视野中的。
美国华尔街给他的称呼是黄金猎手。
而市里的八卦杂志给他的称号是女性最想拥吻对象第一名。
秦晋花名在外,光是见报的就已经有五六个,暗地里可能会更多。
我刚好就是暗地里的其中那一个。
我其实一直在想,这么多个人,他一个星期分配得过来么。
其他的事情我不了解,但是作为资深言情小说读者,我深谙一个道理,女人万一没有得到满足,那做出来的事情可多了。
回归正题,以秦晋的阅人无数,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清楚明白那个牌子卖的是什么。
他这么问的原因大概也是为了那个袋子里的东西。
当初我买那东西和他的目的差不多,这大概是我们两个都可能喜欢的东西了。
“睡衣。”
做一个好情妇,是要顺着金主的意思的。
我一边将外卖碗筷丢进垃圾桶里,一边想着我要怎么跟他解释这衣服还没洗今天晚上不能穿。
我奶奶从小教育我,新买回来的衣服都要过水一遍被阳光晒得香香的才能穿起来。
不过,显然秦晋没有受到类似的教育。
我洗完手转过身的时候,他已经从沙发处来到餐厅里,修长的手指毫不犹豫的将那件睡衣从袋子拎出来。
俊美的脸上难得的带着一些兴味:“穿起来看看。”
男人啊,果然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我满脸黑线的看着他兴致盎然打量着睡衣的样子:“这衣服还没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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