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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天照旧背着音箱去站前自由市场唱歌,只可惜见不到小南了。
这个没出息家伙,不知道好马不吃回头草吗?真看不出老北那黑心的家伙有什么好。
黄昏的时候,我背着音箱往家走,在楼下买了一只肉夹馍边走边吃,忽然想起家里还有一个替我分担大头房租的傻小子,又转回去多买了一只。
我把那只热乎乎的肉夹馍递给东东,他迟疑着不敢接,温润的大眼睛胆怯的看着我,显得湿漉而凝重。
“快接着呀!
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把馍放在他手上,转身去放音箱。
东东咬了一口,边嚼边含混不清地问我:“西哥,你吃了吗?”
“吃了呀。
我在电梯里就吃完了。”
看他鼓着嘴不肯再吃,我有些哭笑不得。
我看起来有那么惨吗,连只肉夹馍都买不起?我看起来有那么善良吗,自己饿着肚子把吃的让给别人?不过,这孩子的单纯让我很是受用,对他的外貌之外又多了一分好感。
“说我吃了你不信,好吧,给你看看物证……”
我对着东东张大嘴,用手指点着牙齿乌里乌突地说:“喏,这里塞了点肉渣,怎么也剔不出;还有这里,应该沾着一片香菜叶子吧?我用舌头舔半天了……”
“噗嗤”
一声,东东嘴里嚼碎的、没嚼碎的肉、馍、香菜,把我喷了个满脸花,嘴里也真的有了肉渣和香菜叶。
东东吓坏了,满脸惶恐地低着头,眼睛自下向上偷偷觑我的脸色,直到我大叫一声“死小子”
,他才咯咯笑着抬手帮我擦拭。
虽然他不笑的时候很好看,笑起来显得有点傻,但我还是喜欢看他笑。
其实在我回家之前东东已经用现成的大米熬好了一锅粥,他很抱歉的说以为我会买菜回来。
其实我这种懒人家里是从不开火的。
听他的口气应该会烧菜,明天可以从自由市场带些新鲜便宜的蔬菜回来吃家常风味了。
吃完肉夹馍再喝一碗又软又糯的热粥,比喝凉水不知要舒坦多少倍。
吃完就把饭碗一推,自有懂事的好小孩儿主动洗碗。
他显然在这个家里住得比我久,对存放干净碗筷的位置非常熟悉。
我是在他关碗橱的纱门时,发现他左手有伤的――无名指的指甲向上翻翘,露出下面本应被保护的嫩肉。
“怎么弄的?疼不疼?”
我拉过他的手问道。
东东却不回答,只是傻愣愣的看着我,眼睛也迷迷蒙蒙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的指甲打篮球时曾不慎掀翻过,至今仍记得那种一碰就疼的感觉,而东东却带着这样的伤熬粥、洗碗。
“缺心眼儿。
下次有伤就说出来,那些小活让我干。
我又不是压迫你的狠心工头。”
不知为什么,除了内疚我还有点心疼。
因为下雪路滑,好多车子都没上路,我晚上就没去擦车,坐在沙发上边数钱边和东东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他不愿提他的父母,想必应该还健在;他说他以前的工作是给老板做专职司机,紧接着又神情黯淡地说现在这份工已经被人顶了。
我还想再问点别的,他忽然拿起一张两块钱仔细端详,然后傻笑着说:“还以为是假钞呢,原来是新版。”
我劈手夺回那两块钱,顺手给他一记爆粟,骂道:“笨蛋,出了好几年了,还当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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