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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了。”
夏洛克似乎就是等着这一句话,不等约翰反应,就跨进了贝克街250号。
“我上个星期才来到伦敦的。
这是我第二次出国,第一次是去哈萨克斯坦旅游。”
爱朵请两人在简陋的沙发坐下来,去厨房烧水沏茶,“我的房东,史密斯女士,晚上经常不在家,我一个人住在这里。
钥匙不好用,我只好撞门进来了,不然晚上就要在大街上睡觉。”
约翰打量着客厅。
房间虽然不大,却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洁过了头。
甚至给人以不适合居住的感觉。
“那么,你感觉英国怎么样,爱朵?这一个星期以来习惯吗?”
爱朵端来了茶给两个人倒上,约翰客气地问道。
“正在慢慢习惯,不过我挺喜欢这里,就是有时候会想父母。”
爱朵叹口气,依然微笑道,“我作为志愿者在大学里教中文,可是我的英文不好,约翰先生。
我的学生说我的口音像美国北部的老农民。
我想应该不是夸我的。”
“不,那已经算夸你了。”
夏洛克忽然开口,“我认为你的口音更像是印度北部的老农民。”
“夏洛克!”
约翰责备道,随后对着爱朵抱歉地笑了笑,“对不起,他不是那个意思。”
“哦我的手机不见了,我还要给雷斯垂德回个电话。
该死,约翰,你带手机了吗?”
夏洛克忽然摸了摸大衣的口袋,一脸焦急地问约翰。
然后约翰发现他原本好端端放在外衣口袋里的手机也不见了。
见鬼,又是夏洛克的花招,他想要以此为借口查看爱朵的手机。
顺理成章地,夏洛克看向爱朵:“能否借你的手机一用,小姐?”
“当然。”
爱朵并不计较夏洛克说她口音的事情,将手机递给他,“哦……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的手机操作系统是中文的。”
“好吧,看来是没办法了。”
夏洛克接过手机看了几眼,扯扯围巾,“我们只能回去打电话了。
谢谢你的茶,爱朵,回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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