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哈瓦那作为试验点后,阿方索就把注意力转移到对国内慈善机构的整顿,因为这攸关到社会问题。
如果一个首都和城市的流浪者太多,他们很容易成为暴动的土壤。
法国因为粮食问题而出现的流浪者数都数不清,最后在巴士底狱那天被玩死。
此外,西班牙还需要瓦解农村土地的旧土地制度,都需要阿方索提前做好准备。
18世纪的最后几十年中,流浪者这乞丐是欧洲各国普遍面对的问题。
西班牙在18世纪人口增长由负转正,然而西班牙的农民没有足够的土地和收入来保障在歉收后还能有足够的食物,这也让“不稳定”
和“贫困”
成为农民生活的同义词。
西班牙的天主教区会要求牧师每隔一段时间报告本教区的贫困人群的信息,并借由那比较富裕的人民的捐款,从而达到救济的目的,因为过去的人们相信贫穷是福,通过慈善能够得到救赎。
只不过在启蒙时代,传统的宗教观念在衰退,即使是在西班牙这样一个保守的国家,富人的捐款就完全无法和那些美洲同行相比。
人们开始更多开始从世俗方向去思考,一些的进步的作者批评宗教慈善机构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的处理方式,指责社会出现的职业乞丐,就是那些宗教机构不加区分的传统慈善活动造成的,培养了那些四肢健全的人的恶习和懒散。
官员则是指责宗教慈善机构无法起到阻止社会犯罪和乞讨扩散的作用,对社会治安造成破坏,救济院就是潜在的监狱,里面都潜在的犯罪者。
卡洛斯三世的政府意识到,流浪者和乞丐问题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社会经济问题。
政府从18世纪中叶开始,着手扶贫计划,贫民习艺所是改革方向,以提供工作技能的方式取代直接救济。
不过这份改革收效甚微,公共福利政策提供的资金实在是有限,加上人们保守的思想,更愿意传统的教会收容所和救济方式。
为此,阿方索决定以法律的形式取代政府的行政命令,强制先将西班牙的慈善体系的框架先搭建起来,然而在往里面充实东西。
();() 首先就是确定《济贫法》的三大原则“必须让穷人有工作”
;“救助弱势群体”
;“纠正懒散行为”
。
这些方面,户外救济(直接提供医疗,租金补助金和生活必需品)被命令只在弱势群体使用。
四肢健全的健康人统一采取制度一种救济方式------收容到习艺所去。
规划济贫院的学习和惩罚的职能,尽一切可能摆脱贫困。
第二,就是钱的问题,曼里诺首相决定仿照英国,在全国以各市的教区为单位,授权教区征收不收入国库的单一本地税“济贫税”
,征收负责人是神职人员,税收由教区牧师和当地政府官员组成的济贫委员会管理,同时的各教区慈善方面的捐款被要求指定在西班牙中央银行开账户。
第三,救济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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