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然,我感到一点温热的东西滴落在我身上,是血。
我抬起头,就看到黑豹嘴里咬着一只野猪摇摇晃晃的站在树杈上,“啪”
的一声扔在了我面前,然后一跃而下,站在我面前,好像做了坏事之后讨好的孩子一样看着我。
我摇摇头,这孩子,完全不懂为人处事的艺术,纯粹凭着自己的喜好在玩,玩过头了,玩出火了,又开始想着补救。
我们进行着这种无聊的互动,到后来我干脆不去捕猎了,它看我不去,刚开始没反应,后来自己屁颠屁颠的去抓了一头羊给我。
除了第一次见面,它一直在我面前保持动物的形态,如果我们两个能交流,我很想让它变成人,然后把它为什么可以变身的原因告诉我,还有,它为什么如此小心谨慎,不把自己暴露在这个地方的任何人类面前。
哈里克曾经在别墅出现过几次,这种时候,小黑——我为黑豹取得名字——总是会立刻窜入树上或者林中,黑色的身影与周围的阴影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它竭尽全力的躲避人类,如同瘟疫。
但是就我看来,它自己可能也并不明白这种行为的意义,只是有人告诉过它,要这么做,所以它一直牢牢的遵守这个规则而已,它还试图让我遵循同样的规则,在我跟着哈里克转来转去,试图找机会进入地下建筑的时候,焦急的在周围五十米内徘徊。
我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个人或者动物要这么教育它,它实在太独特,能变成人的动物,而且具有如此诱惑人的外表,我想,人类会为它疯狂,它会成为珍奇的收藏,会成为某些具有变态嗜好的人类的禁脔,会永远被禁锢在笼子里再也不得自由,也许还会成为疯狂科学家的最好实验对象。
我想起了那个黑衣人伊格内修斯。
在这段时间里,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来过一次,依然是打扮得像只开屏的孔雀,身上挂满亮晶晶的宝石和饰物,在看到空无一人的别墅的时候,脸色哀怨得好像被贵妇人放鸽子的登徒子,最后,他对着兰斯的床唱了一首歌词极其恶心人的曲子,留下了一封散发着香气的信封之后,怏怏不乐的离开了这里。
他刚刚离开,我就毫不客气的走进了兰斯的房间,用爪子撕开信,看了起来。
看这封故意用贵族特有的华丽花体写的信对我目前的识字水平来说很有难度,我把信叼到别墅的书房,在那里找到了字典——这里是我在等待期间的休闲处。
一个一个的对照着那些词汇,根据上下文猜测着意思,刨开那些太过于夸张而让人有些反胃的情话,终于把这封信的大概意思弄清楚了。
首先,造成了小麻烦的奴隶角斗士暴动在他的英明领导下,已经被彻底镇压了,起义的领导者全部斩首,尸体被——(这一段划掉了,大概是觉得太血腥的场面描述不适合给他心目中美好单纯的情人看。
)
其次,他最近很忙,不能经常来看他了,因为圣洛克城加强了日常的巡逻和防备,他们还要一个个的排查可疑的奴隶和游民,总之,他忙得晕头转向,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忘记每天给他一万个吻。
最后,那个神秘人物交待的,运送那批人和动物回家乡的船只,在靠近提尔的海域,遭遇风暴翻船了,无一幸免,希望兰斯能转告黑衣人这件遗憾的事情。
我的手一抖,不敢置信的看着信封上的字迹,又看了一遍,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容我逃避。
默然沉寂片刻,深深地叹息一声,我原本以为黑狼王能再次自由的奔驰在草原上,蛮族少年坎迪和他的同伴能与家人重聚。
却不知,再美好的愿望也抵不过命运的无常。
正在沉思的时候,听到一个极轻微的声音传来,我悄悄地把信吞进肚子里,然后趴在窗台边,晒太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