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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跟着四……两只威风凛凛的金色大狗。
楚昊的个子在一般人中算是高大的。
老三的个子在藏獒中,估计也算是高大的。
当初它一抬头就能被被楚昊抱着的大胖叼走,可想而知现在能够有幸被这么一头大狗追逐,是何等的欢畅淋漓!
士卒们跑起来是如何的狂野、奔放!
老三和老四的年纪并不大,要是没有阮白他们的帮助,它们当初连两个小崽子都照顾不好。
虽然有整体的环境因素在,可是作为草原上的顶级掠食者之一,它们的食物并不匮乏。
如今人来疯一起来,老三算是解放天性了,大胖小胖也不跟着绕着荒驿跑圈了,老四也“只能”
跟着一起参加家庭活动。
士卒们可和荒驿中的老百姓们不一样,他们看到四只狗怵得要命。
两只小狗就喜欢追着人咬脚后跟。
说实在的,他们确实是不敢跟两只大的干仗,可是胎毛都没换掉的小狗崽子,就是长到小腿高,他们还没一个人怕的,随便一脚就能踢飞。
但是,他们不敢踢,就是跑得慢被咬破了鞋跟,他们也不敢踢。
还好,通常狗子们只跟他们跑半程——从荒驿到军营;然后两只大狗就会带着两只小狗跑回去。
第一天,只有阮白陪着狗跑;
第二天,五个预备役驿卒加上四个荒驿百姓跟着。
别看他们只是一般民众,可是长跑的经验也累积了一些。
如果只是单程跑十里地,他们都没问题,包括汤信厚在内。
也不知道是最近吃的穿的好了,还是汤信厚本来就底子好,哪怕看上去还是皮包骨,但是慢跑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差。
“别看小人长得矮,从小就跟着这些畜生们长大,半大的马驹还不能骑,跑起来飞快,小人没事就跟着一起瞎跑。”
说起童年的时候,汤信厚露出怀念的笑容,一张被纹面的脸上显得更加狰狞。
阮白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欢这些,拍了拍他的肩膀:“来年咱们一起跟着马驹跑!”
“是,大人!”
汤信厚很高兴。
他知道凭着自己独一份的本事,是不会被阮白弃之不顾的。
但大部分的时候,人要站稳脚跟,靠的不只是本事,还有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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