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勋当年逃生路上有过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或者说是好基友。
那个男生的年纪和罗勋相仿,两人都是直得不能再直的男人。
罗勋相貌清秀、那个男生也差不多,不丑、但也就是个普通人。
两人是在M市基地被破后北上逃生路上相识的。
小半个月的朝夕相处,两人不得不在绝望的逃生路上乐观的计划未来的日子、相互加油、彼此鼓励一起向北走,也不怎么就聊到了未来的生活。
罗勋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人忽然笑着对自己说:要是等咱们到了A市还都找不着伴的话,不如咱们两个干脆将就一块过日子?
罗勋自然没意见。
其实,像他们这样想的人还有很多,大多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超友情的感情。
但,毕竟人类是一种没办法独自生活下去的生物。
连鲁滨逊还有个星期五为伴,何况他们?
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并不是非要做些什么,即使偶尔有需求也不过相互帮助一下,平时一起组队外出、搭伙生活,除了不能生育后代外,和普通的、被时间磨灭光激情后只余温馨、亲情、依赖的正常夫妻并没有什么区别。
重生一次,罗勋从没想过提前找个女朋友、带她提前进入自己的小窝度末世。
人心难测,尤其是在未来——天知道当女人发现自己的价值要远高于末世前时会不会背叛自己?
或许人间自有真情在,但罗勋赌不起,更不敢赌。
至于男朋友?罗勋更没想过,不过如果能遇到一个合适的将来能一起搭伙生活,他自然愿意,实在没有的话……只要小家伙还在、没有变成丧尸陪着自己,罗勋就觉得已经足够了。
可现在,罗勋的床上躺着一个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妖精。
罗勋此前只见过一个能被称为“妖精”的男人,那是烈焰的二当家、一个强大的风系异能者。
那人他只见过一次,可直到现在还记得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以及死在他身边倒在妖艳血泊中满满一圈的“爱慕者”们,那都是被他强大的风刃生生削死的。
这种“妖精”不是他这种普通人所能宵想的,没有绝对的实力谁也不敢保证能保住这个妖精不被人窥视。
如果自己哪天意外得到的话,罗勋所能想到的,就只有把他藏到家中、永远不给任何人看到这一笨办法。
但,这绝不可能,尤其在这种妖精自己本身也具有强大实力的情况下。
所以罗勋此时正在纠结——要不干脆把人丢回隔壁去得了?
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此时都被打发走了,自己也喂他吃过消炎药、云南白药,如果他命大自然能挺过这一劫。
如果他命不好……反正估计他上辈子也没活成,还不如干脆让他顺其自然……
想着,罗勋弯腰靠近床边,想把他架起来送回隔壁——早知道这家伙比想象中的更麻烦,当时自己就不应该把他搬上二楼卧室!
人刚刚靠近、抽出他的一条手臂还没往自己脖子上搭,罗勋就听到自己的身旁传来一声低哼。
猛然抬头,就见一双有些狭长的眼睛刚刚睁开,眼尾微微向上挑着、带起一丝惑人的弧度,左眼的眼角靠下一些的位置那滴泪痣仿佛能将人灼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