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处的很不错,虽然偶尔吴辰亦那脾气上来会因为一点小事和杨絮嚷嚷,但看到杨絮那张呆萌至极的脸,渐渐的自己的脾气也发不起来了。
“汤圆。”
吴辰亦推开病房的门,就喊了一声,然后在自个的衣服帽子里,掏出了俊俊,“看我给你带谁来了,咱们的小杨絮。”
杨絮伸手抱过俊俊,“医院不是不让带动物吗?”
“你不是想它了吗?”
吴辰亦顺势坐在床上,紧挨着杨絮。
“啊,俊俊……想我了吗?”
杨絮开心的亲了亲俊俊,“大了,也胖了,看来那个人没虐待你啊……”
吴辰亦鄙视的看了一眼杨絮,夺过俊俊说,“我们的小杨絮,我才舍不得虐它。”
然后对着俊俊说,“是不是啊,小絮絮,告诉汤圆,我对你有多好。”
杨絮,“……”
和俊俊玩了一会之后,杨絮正经脸对着吴辰亦,“以后不许你给俊俊乱改名,否则……”
“否则怎么样?”
吴辰亦看向杨絮。
“否则我就叫它吴辰亦。”
吴辰亦,“……”
☆、自知之明!
一周后杨絮出院,在家休养了几天,伤口拆了线,杨絮就去上班了,下班回到家,正准备做饭。
响起了敲门声,打开门,杨絮愣住了。
他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眼前的人,偏红的板寸头染成了黑色,还是穿着很潮的衣服,痞里痞气的,一张面瘫脸,带着个大墨镜,这不伦不类的怪造型,不不不……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吴辰亦身后跟着一群小弟,每个人都抱着东西,有行李箱,洗衣机,空调,电冰箱……
还没回过神来,一群人蜂拥而进,搬东西上家伙的安空调,装冰箱什么的。
杨絮看着吴辰亦这么多夸张的行李和东西,怔楞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吴辰亦顺势搂着杨絮的肩膀,开启话痨模式,巴拉巴拉给杨絮介绍自己的计划。
杨絮也没记住,反正他说了这么多,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我以后就搬来和你一起住了。
不可否认,杨絮在听到吴辰亦说要和自己住的时候,心里猛的咯噔一下子,皱了皱眉;因为自己毕竟是同性恋,和一个同性住在一起,这难免会……出乱子。
杨絮把眼神从吴辰亦身上,移到那些小弟身上,看到他们忙着给自己的房子安装东西,忙着给吴辰亦搬行李,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如果他说不让他在这住的话,那……自己肯定免不了一顿臭骂,搞不好还会挨打。
杨絮想了想,算了吧,追根究底,他是因为自己欠他的钱才来住的,那等还清钱,就可以让他走人了,现在他爱住就住吧,反正尽量和他这种小混混保持距离为妙。
杨絮推开吴辰亦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朝窗台走去,吴辰亦叫住他,“哎,汤圆,我们饿了,你给我们做饭吧。”
杨絮转头,对上吴辰亦那副无赖敲诈的样子,咬了咬下唇说,“家里没这么多饭菜供应这么多人。”
吴辰亦的眼睛双眯起来,打量着杨絮,看不出眼神中真正的含义,杨絮说的是实话,每天都是自己一个人,现在突然一下子来了十几个人,去哪弄那么多饭菜做。
“那叫外卖。”
吴辰亦说。
杨絮彻底没话说了,难道以后他都要和这个无赖的痞子住在同一屋檐下吗?
杨絮觉得自己的日子以后别想太平了,因为外卖的钱要杨絮付,一群人弄得垃圾,要杨絮来打扫。
这些还都不算,以后的日子才真正让杨絮头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吴辰亦真的就是个彻头彻尾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坑蒙拐骗的无赖痞子混混。
二,他的那些小弟们,几乎是三天两头的来找吴辰亦,每次来都要留下喝酒吃饭,甚至有时候还打牌,真的是弄得整个屋子鸡飞狗跳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