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寒烟翻译了公鸡的想法,那眼神就是这么个意思,公鸡眼睛更亮了,兴奋地连打了三声鸣,一声比一声嘹亮。
“鸡就是吃的。”
陆尘冰冷的声音莫得感情,再有用的公鸡也是用来吃的。
“这只鸡养着吧,可以吃虫子,还可以防贼,豆豆,你要不要养?”
江寒烟有点不忍心,想留下公鸡的命,就拉上豆豆当联盟。
豆豆使劲点头,他要和公鸡一起玩。
“随便!”
陆尘无所谓,一只鸡而已,他也不是多想吃。
“豆豆,咱们给公鸡取个好听的名字,金美丽好不好?”
江寒烟兴致勃勃地和豆豆一起研究,好歹也是宠物了,不能无名无姓。
公鸡兴奋地扑扇着翅膀,在江寒烟周围踱着方步,不管叫啥名它都喜欢,能活就行。
“金美丽不太好听,还是叫金闪闪吧,金光闪闪,以后发大财。”
江寒烟很快就驳了自己取的名字,美丽太俗了,还是金闪闪好听。
豆豆使劲点头,他和公鸡的想法一样,不管叫啥都行。
“行,就叫金闪闪了,我去抓把米。”
江寒烟急匆匆地跑回厨房,抓了把米出来,撒在地上,金闪闪开心地吃了起来,一啄一啄的,鲜红的鸡冠也随着抖动,像鸡冠花一样。
“以后咱们就是一家四口啦!”
江寒烟笑容满面,阳光照在她嫩白的肌肤上,连细小的茸毛都能看清,还有额头上蓝细的血管,陆尘无意中瞥了过来,心跳了跳,像是有一个软软的拳头,轻轻击在了他的心口,很怪很很的感觉。
他撇过头,耳根染上一抹红,心跳得更快了,没忍住又偷偷瞥一眼,江寒烟和豆豆蹲在地上,对着金闪闪说话,一大一小笑得眉眼弯弯,地上有两坨影子连在一起。
陆尘嘴角上扬,心情莫名地暖了,不能吃到鸡的郁闷,也被治愈了。
第14章女主是重生还是穿书?
“你白天还有事没?”
江寒烟抬起头问。
“什么事?”
陆尘一听就知道有活让他干。
“蜂窝煤快烧完了,你做几个呗!”
家里剩下的蜂窝煤不多了,只够烧十来天的,院子角落有一堆散煤,用塑料布盖着,但她不会做煤球,也不想做,家里有现在的劳力,她干嘛要累自个儿。
“嗯。”
陆尘走过去掀开了煤堆上的塑料布,旁边还有一堆黄土堆,煤和黄泥按照比例掺水,然后搅拌好,用模子就可能做蜂窝煤了。
县城有卖成品蜂窝煤的工厂,一毛三分一只,但很多人都是自己做,算起来每只要便宜三四分钱,以陆尘的铁公鸡属性,他肯定不会买现成的。
陆尘力气大,干活很麻利,三下两下就拌好了黄泥和煤,中间挖个坑,倒了几桶水,用铁锹拌匀,水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太稀了煤球成不了形,太干了做煤球太费劲。
江寒烟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现实中从未见过人做煤球,她的孤儿院是在江浙那边,大学在沪城念的,毕业后也留在了沪城工作,烧的都是煤气,蜂窝煤也是买现成的。
陆尘从杂物间拿出了做煤球的模具,一米多高,一根T字形铁棍下面连着模具,在和好的煤泥里用力怼几下,然后挤压上面的按钮,一只完整的蜂窝煤就了挤出来,再太阳晒干就可以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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