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65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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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则他所擅长的东西,从来都不是他自己主动要求做的,只是独坐宫中,长靖帝只要某日兴起随意考他一句“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他便要合他心意流利对答,若答不上来,翌日便会收到满屋子诗经古籍。

答得上来…答得上来还有下一句,下下句、无数句,诗文浩瀚总有他答不上来的那一句。

他并不想让人失望,也不想让人觉得他什么都不擅长,觉得他是个一无是处的花瓶废物。

他只能没日没夜毫不停歇地看完那些书,直到背的滚瓜烂熟了,敢主动在旁人面前引用些风词骚句了才算侥幸。

或许别人看他自由自在,可更多时候,他没由来得会觉得自己像是被挟在笼子里的金丝雀,生来本是为了讨人喜欢,却又不会讨人喜欢,时不时地还会思量那种被人喜欢的感觉。

他发现咬文嚼字会教人高看他,便读书,后来浅显的诗词不足稀奇了,他便看物,看花鸟虫鱼、名山大川,凡是书中有的各式各样,他都学着描摹记在心里。

久而久之,他竟也不知不觉成了个腹里有墨水的,可这些倘若能与人交谈,那自然会讨喜,如若对坐无话可说,却又像是空有其里。

日子长了,他坐立难安,竟殷切希望就如当初读书之事一样,那个人一时兴起又能变着花样给他拿些什么东西过来,什么都行。

所幸,如他所愿。

不久后边陲州城进朝进贡,送来的美人乐师会一种琴式样的乐器,称为箜篌,长靖听了几日便拿去了他殿中教他稀奇。

沈宓天资聪颖,不足一月便能行云流水地弹出曲子,却不抱着这样的满足止步于此,他越发刻苦,几乎是废寝忘食地练琴。

后来过了两三年,他的技艺熟能生巧,弹奏时萧萧肃肃、爽朗清举,那时候他还没疯,风华潋滟之势一度在京中传出“宁安一曲,天下缄声”

的评词,引得众人恨不得一掷千金求听一曲。

可众人稀罕有什么用,他无论弹再多次,这靡靡之音在纯粹为了取乐的人耳里,依旧没变什么花样,只是大概知道他今日弹的旋律,与昨日弹的不尽相同罢了。

他自诩读了那般多的书,会了那般多的风雅之事,却依旧不见得能够拥有长靖真心实意的爱护,他待他依旧如自己的一只金丝雀一般,半分无关父子天伦。

而沈宓这个宠物就像是随意捡的,偶尔又像他千金所得,到底是哪种,这个答案也是沈宓无意间躲进藏书楼那一日才得知。

哪里有人会愿意做一只供人赏乐的金丝雀呢,他自始至终,都只不过期盼着做一个冬温夏清的人子罢了,可命诚欺他——

“手生了?”

闻濯看他兀自盯着亭中的箜篌愣了许久,随即出声问道。

手生?沈宓觉得实在讽刺,他这一身讨人喜欢的本事可是这辈子都难以忘怀,又怎么会生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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