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不想在司年的爱情喜剧里留下自己的姓名,所以关于那一院子梨树的事情,他根本没和司年说。
反正以后他们如果在一起了,估计还是会种回来的,何必糟蹋梨树呢?梨树何其无辜。
司年连续三天没接触到有关于段章的任何消息,心情也平复了不少,甚至看到自己终于被“最帅妖怪大赛”
淘汰时,也相当平静。
更让他高兴的是,他让金玉查的人有消息了。
“他现在开着一家酒吧,收入不错,但也算不上什么人物。
我仔细查过,这些年他在妖怪管理局的档案里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看着很安分。
你以前认识他吗?找他做什么?”
金玉很疑惑,这是司年回到北京后要找的第一个妖怪,可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妖怪,甚至连金玉都对他毫无印象。
可被司年如此惦记的妖,怎么会是个无名小卒呢?
乌金盘龙炉倒是知道,但在这个问题上,它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我只是去讨点利息而已。”
司年挂断电话,偏头看了眼玻璃窗外华灯初上的南城,起身拿起外套,出门。
晚上七点的酒吧,正是热闹的时候,尤其是在店家精心筹备的主题活动之夜。
踩着恨天高的女人一袭酒红旗袍,婀娜多姿,掩嘴而笑时却露出尖尖的指甲和碧绿猫眼;衣着绅士的男人梳着锃亮的大背头,礼貌地跟旁人问好,鲜艳的红唇却似小丑,咧到了耳朵根;更不用说那随处可见的兔耳与狐尾,擦肩而过的时候,每个人身上的香水都散发着一股迷幻妖娆的气息。
今夜的主题只有一个字——妖。
在这里,人与妖的界限似乎变得模糊不可寻,以至于当司年站到这里的时候,都一时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才是真正的妖。
但毫无疑问,凭司年现在这一副人类打扮是进不去的。
于是他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个有着银灰色头发、唇色苍白的妖异青年。
作为一只楔尾伯劳,银灰是司年最本初的发色,只是在变成人形时为了方便,他通常都会把它改成黑色。
唯一改动不了的大概就只有那两道黑色贯眼纹,倔强的作为眼线留了下来。
点了一杯从没喝过的苏格兰威士忌,司年在远离喧闹人群的角落坐了下来。
正事不急着办,司年向来喜欢抽刀见血之前的助兴节目,譬如此刻在酒吧里回荡的慵懒爵士乐。
气氛在燃烧,喧闹与平静同时游离于空气中,互相挤压着,震荡酒香。
一切矛盾的结合点往往是最惬意的所在,既在局中又不在局中,掌握着最高的主动权。
方淮安作为各大酒吧的常客,惯会找这样享受的位置,可今天他发现这个位置已经被人占了。
而这个人,他还认识。
这要怎么说呢?
流连风月场的浪荡子碰到了朋友的落跑小甜心,他该上去邀请对方喝一杯?还是立刻给朋友通风报信?
方淮安认真思考了一番,最终觉得这几乎等同于“生与死”
的问题,于是他顽强地选择了生,把照片拍下来发给了段章。
Overdose:【图片】看这是谁,眼熟吗朋友?
DZ:。
段章的回复仍是他的一贯风格,哪怕是对最好的朋友,都不多说半个字。
因为他极其讨厌微信以及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社交软件,也只有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方淮安能从这一个句号里读出他的意思——
我知道了,马上来。
当然,如果方淮安知道段章前段时间在微信发了上百条信息,可能要当场跟他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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