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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希耸肩,对她来说没区别。
“他自学了三个月。”
九十天掌握一门语言?夸大其词了吧,樊希不怎么相信,学习语言不像是掌握知识,知道了就知道了,还要灵活运用。
见她质疑,马克的口气夹带一丝崇拜,“他是天才。”
“是吗?有多天才?”
马克有点心不在焉,所以没有回答。
樊希存心想逗弄一下这个闷骚型的天才,便随手捞了一盒避孕套,走到尼尔斯身边,扔在柜台上,道,“一起结账。”
尼尔斯双唇紧抿,连看都没看她,目光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店主身上。
看着他,樊希突然想起一句话,自诩聪明的人都喜欢傲视天下。
见他不把自己放眼里,顿时觉得有些没趣,她脚步一转,便想回去车上。
谁知,刚转了个身,就被尼尔斯握住了手腕。
他的力道大的吓人,像铜墙铁壁似的箍住她,让她动弹不得。
她能感受到他手心里的汗湿。
他在紧张?为什么?
随即到来的变故立即解答了她的疑惑,倏忽间,平稳的局势陡然急转,一下子变得激烈。
前一秒还在笑的店主,下一秒大吼大叫着从桌子下抽出手.枪,对准尼尔斯就是一枪。
尼尔斯似乎早有放油,反应非常快,拉住樊希就地一滚,千钧一发之际,避开了这致命的袭击。
樊希虽然被他压在身下,但还是清楚感觉到有什么尖锐的东西,以迅雷不及灌耳之速划开上方的空气。
恍惚中,就听到叮叮几声,落在了离她不远处的地上。
她下意识地转头望去,是一排弹壳,和自己相差咫尺。
怎么回事?
疑问来不及出口,就被尼尔斯粗鲁地拽了起来,他不容置疑地向她下令,“找地方躲起来,立即!”
樊希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不用尼尔斯说第二遍,已将自己藏在掩体后,眼底的神色是出奇的冷静。
一击不中,那人再没第二次机会,马克的子弹已经送入了他的心脏。
他是特种兵,面对敌人,只有一个原则,狠准快。
尼尔斯一直很镇定,在枪战开始之前,就开始分析双方利弊。
他知道,自己的枪法远不如马克,只能靠智慧取胜。
发现同伴死了,几个伪装成客人的歹徒也露出了真面目,抄起枪,瞧见人影就射。
被子弹射中的地方一片狼藉,混战中,马克干掉一人,顺利和尼尔斯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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