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分卷阅读42(第2页)

他与我想象中的纨绔又不太同。

不过他还是像是被下放到贫民窟体验生活的富家子弟,家务做起来笨手笨脚,二十分钟能扫完的地他能扫一个小时。

后来他才告诉我,他还真是富二代。

只不过不是被下放的,是他自愿的。

至于他毕业后的去向,他很坦然地告诉我:“接我爸的班。”

常岭他爸应该是一直以来都有意让他接班,某天晚上他随口说他爸让他第二天早起去公司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我总有种他不情愿的感觉。

具体什么性质的会议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第二天早上没能起来。

而我那天刚好有早八,路过他房间时又恰好记起他要开会的事,就将他叫醒了。

他迷迷瞪瞪地爆了句粗,随后从床上打了个滚爬起来,风卷残云地收拾了一通赶在我前面出了门。

那个会应该真的很重要,当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晚,我从浴室里出来时恰好碰见他,说是对着我千恩万谢都不夸张。

不仅如此,他还给我带了很多宵夜作为谢礼。

那天过后我才与他有越来越多的交集。

秦照庭出事了?

与常岭相交实则带了些我的私心。

彼时我刚从秦照庭手里逃脱不久,该重新塑造属于自己的生活。

缘分产生是件浪漫的事,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

更何况常岭与我想象中的纨绔不同。

某些方面他有点像我在云南遇见的民宿老板李邮,我喜欢和这种阳光向上的人打交道。

因为我本质像一只一直不见天日的老鼠。

老鼠生性胆小又好奇,我特别一些,是一只趋光的老鼠。

曾经秦照庭成为了一段时间的太阳,但他现在只像下水道的井盖,隔绝日光又让下水道保持阴冷湿润。

……不提秦照庭了。

我该发一个誓,立下一个从今天起不再想起秦照庭的目标。

我与常岭成了朋友。

接触下来我逐渐发现他在某些方面是个很周到的人,比如楼道里的照明灯坏了,我只是随口一提怕黑的事,第二天那灯泡就被他换了个新的。

又比如我某天早晨没赶上早八的公交车,他便骑了辆小电驴将我送到学校门口。

我见过的真心不多,彼时我与他相识也不过半个月,他突如其来的热情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我是个不容易与人敞开心扉的人,对此一直存有疑问。

直到今晚常岭又邀请我与他同吃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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