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天赐在他爹的支持下,开始学医了。
大伙都以为他是闹着玩的,毕竟才五岁,字都没认几个。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天赐学得很快,专注无比。
天赋惊人的天赐很快就把大伙找来的书都看完了,远远不够。
过了不久,路过被打劫的商人交赎金时,多了一个条件——把当地能买的医书都买来。
如果恰好劫了大夫,那就成了座上宾,养胖三圈安然送回家。
天赐开始给人看病,也不过是十岁时,起先给村人看些小病痛,效果奇佳。
后来胆子开始大了,等到了十五岁,甚至有人慕名前来。
他爹见状,觉得正好可以找机会变革,于是不再做打劫的勾当,趁着来的人多,让大家去狩猎,再卖给上山的人。
日子不如以前自在,但奉公守法的日子过得安全。
天赐十六岁时,忽然收到一封家书。
因为天赐这几年常收信件,没有在意,等晚上送走全部病人翻看信件时才看到。
看到开头,天赐就愣住了。
——“吾儿亲启。”
葛家来要人了。
贾氏很生气,她不是气他们现在才想起天赐,而是气葛家是死了孩子才想起天赐。
信上言辞凄凄,说与他们失去联系后,日夜挂念。
本来葛家陆续有了好几个孩子,但不知为什么,陆续死去。
如今就剩天赐一根独苗,万分挂念,想接回去继承家业。
贾氏读了信后,立刻将信撕碎,对儿子说:“这种爹,这种家,不要也罢。”
天赐没有说话,他知道落款处的那个名字。
那是当朝有名御医的名字。
贾氏只顾着生气,没有留意到儿子的神色,倒是他爹发现了。
夜里等妻子睡下,就来找儿子谈心。
天赐犹豫很久,才说:“这里已经没有能教我的人了,听说天底下最厉害的大夫就是御医。”
贼首闻言,看着痴心杏林的儿子,忽然又想到当年妻子说,那姓葛的混蛋是个御医。
他心里又不舒服起来,很不舒服。
只是天赐并没有任何错,只是太醉心于医术了。
这里留不住他。
“儿子,你想去,就去吧。”
天赐愣住,回过神来,伏地叩谢他的养育之恩。
第二天贾氏听见,怒将碗摔在地上,质问:“你对得起你爹吗?这些年是谁养大你的,你出息了,要回去葛家了,贪图荣华富贵的混账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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