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
梁新月眼睛一亮,这不就是打瞌睡有人送枕头么?
随军就能离开这一家子的魔掌,而且,军营向来是最正义最光亮的地方,在那里生活,肯定没这样大的压力。
再说,自己一个穿越的人,还留在这原地,怕是迟早会出差错,换一个地方生活,正好!
梁新月的脑瓜子清醒得很。
当下就要同意的时候,正房的小窗处透出了一点灯光。
是刘金秀起来了。
原身的记忆里,刘金秀是很少早起的,她都是在睡前把第二天要煮的东西放在厨房的锅里用盖盖起来。
第二天梁新月做好了饭,她起来就有得吃,吃了就去出工。
可能是今天想着她小儿子活着回来了吧。
梁新月飞快的说道:
“你爹娘会同意你带走我吗?”
十年的军队生涯让把周国良培养成了一个说一不二的汉子。
他是经过一夜的思考后做下的这个决定。
虽说娶这个妻子不是他自愿的,但家里给惹下来的事,且这样对待人家三年。
自己要是不负起责任来,这姑娘就可能被逼死。
“我也不小了,该结婚了,你我把证领了,我就可以带你走。”
正房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刘金秀一出来就看到了站在那边门前的两个人:
“梁新月,把这些米和蛋拿去煮,今天早上煮白米饭,这蛋蒸蛋羹,不准再偷吃,再偷吃打死你。”
看来是昨晚临时决定了今天早上吃白米饭的。
在梁新月的记忆中,这三年这家里吃白米饭的次数都是有限的,除了过年,就是每年队里分粮算工分的那天会煮白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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