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忙完了,昨晚加了个班,今天一大早就忙了半天,终于把公司交给我那任务弄出来了。
接下来会多更,争取把前几天欠下的补上,今天最少七千字。
)
爸:
陈雄败了,栽在了我这个女人手里。
这位叱咤风云、视女人为玩物的男人,恐怕连死也不相信,会栽在我手里。
我没放他去国外养老,你说过,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所以他没机会去享受夏威夷的阳光了。
他的势力,我都一一接手,我的势力,扩张了整整一倍,可我却好累,因为这一次,我杀了数十个人,连陈雄的妻儿都没放过。
……
爸:
我喜欢上一个男生,我想,如果你知道了,一定会派人来杀了他。
所以我自己先下手了!
是我亲手杀了他,因为他欺骗了我,因为他说过只爱我一个人,但我却发现,他爱的除我之外,另外还有两个女人,所以这一次杀人,我没醉,甚至亲自把他沉入了黄浦江。
看着他慢慢的沉入江底,我竟然没有一点罪孽感,反而有种快感。
爸,你说过,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他的全部,哪怕他的缺点…………所以我那时才发现,我根本不喜欢他,因为我最后一刻发现,他的眼睛,仅仅长得跟妈妈有点像而已。
……
爸:
我打江山,不是为你打,不是为家族而打,我打江山,只想有一天,你让妈回家!
……
一封封类似书信的日记。
秦棣看了整整一夜也没能看完。
这是一个女孩,如何一步步成长,成为一个枭雄,一个女王的日记,这一篇篇类似书信的日记里,有心狠,有毒辣,有迷茫,也有亲情,因为任何一个成功的人。
都不可一蹴而成,就金刚不败的,而任何的一个枭雄,也不可能天生就是无敌的,都是从流汗流血流泪一步一步打熬出来的。
哪怕是唐朝那位君临天下的武皇。
一样如此,一样有傻b时。
一样有装b时。
一样有懵懂,但唯一不变的是,她们有一颗强者之心,都是不屈服于命运的人。
印红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天色微亮,秦棣放下这本沉甸甸、并未读完的笔记本,走出书房。
发现胭脂红就坐在书房外的客厅里,穿着一件睡衣,煮了一壶茶,已经喝了一半。
恐怕已经坐了有了一会。
“看完了?”
胭脂红看着愣在原地,挠着脑袋的秦棣,她一脸平静地道。
“没有看完,太长,我怕被你发现,只看了一半。”
秦棣耿直道,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坐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adquo听说...
穿越港综世界已经两年的西谨,在18岁那年,以dse状元的成绩修读港大法律系,并且只用了一年自学,便成功获得了学士学位的证书。在19岁那年,成功考上了见习督察,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见习督察。20岁那年,他成为了...
数风流,论成败,百年一梦多慷慨有心要励精图治挽天倾,哪怕身后骂名滚滚来。轻生死,重兴衰,海雨天风独往来。谁不想万里长城永不倒,也难料恨水东逝归大海。...
上辈子,她爱他如命,失去自我。一朝重生,她只想好好爱自己。胖她可以减肥懒她可以改谁知前世渣夫却步步为营,宠她宠到上天入地,无人能及的地步。顾知衡顾太太,过来,我们做点可以生孩子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