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打眼,林徽末就确定了来人确实是杨毓忻,哪怕他此刻正撑着一只白底绘墨梅的油纸伞,脸被油纸伞遮得严严实实。
心底那么一点心虚顿时就不翼而飞,林徽末眉一扬,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盈满了喜悦。
他大步向码头的方向走去,笑嘻嘻地道:“呦,阿忻,终于舍得离开你那……”
话说到一半就卡住了。
油纸伞微微上移些许,首先露出来的是一只宛如羊脂白玉的手。
修长的手指握着伞柄,骨节分明,指甲是淡淡的粉色。
哪怕林徽末这个从不会注意男人手的人都下意识多看了几眼,感慨,不愧是弹琴的手,跟他这个糙汉子就是不一样。
而当他看清油纸伞下的面容时,林徽末“嘶”
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冷气,呆住了。
半遮半掩下,缓缓露出来的是世间难寻的极盛昳丽。
那是俊美得极具侵略性的容颜,林徽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能与之相媲美的相貌。
“秋水为神玉为骨”
用来形容男子本不恰当,但林徽末此刻却想不出其他能够形容眼前之人的诗句来。
林徽末不禁后退了一步,他的内心在呻-吟——他兄弟长成这样,日后哪个姑娘愿意待在他身边找虐啊。
别说姑娘了,就是他看多了,他都担心日后的媳妇不好找。
日日用这样的长相洗眼睛,从今以后还有什么模样的人能够入了眼啊喂。
就像他之前说的,杨毓忻长成这样简直就是造孽。
好在林徽末并不是看重容貌的人,不然也不会在杨毓忻被蚀灵藤缠身,容貌毁得旁人都看一眼都会做噩梦的时候成了至交好友。
当然,最开始的时候,杨毓忻亲手酿的酒功-劳不小。
林徽末恍神只是一瞬,下一刻就被其他东西占据了注意力。
林徽末眉头紧皱地走过去,低声道:“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原本的杨毓忻,眼睛是黑色的,黝黑的颜色比一般人的眼瞳颜色还要来得深邃。
但眼前站在他面前的杨毓忻,原本黑色的眼瞳却变成了琥珀色,极为瑰丽的色泽。
想起之前杨毓忻的身体状况,林徽末不免有些担忧。
“放心。”
杨毓忻凝视着眼前的青年,手中的油纸伞向林徽末倾斜过去,又伸手拂去他肩头的落雪,缓声道:“这是祛毒的后遗症,并不碍事。”
“比起这微不足道的小事。”
杨毓忻眼睫微垂,语调幽幽,“在下更想知道,林少多日不曾登门,莫不是忘了杨某这个朋友?”
明明自己需要七天的时间闭关觉醒血脉,将被蚀灵藤吞噬的真元再度化为己用,即使林徽末过去找他也不过是扑了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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