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71章 人中龙凤7(第1页)

生在这样的时代,追逐爱情似乎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红尘中的男女,光是为你的房子能不能加上我的名字这样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事,就足以让爱情死无葬身之地了。

这样的事情,让我想到了泰姬陵。

虽然我从来没有去过印度,可我知道,那样一座美轮美奂的建筑,是一个皇帝为他去世的妃子而建。

历经四百余年,这座建筑屹然挺立,诉说着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

被我们视为财富的房子注定不会不朽。

被我们视作财富的金钱也注定不会不朽。

可是,这些注定不会不朽的东西是我们毕生的追求,为此,我们不惜牺牲伟大的爱情。

有个博主说:美貌是不足持的,岁月终究败美人。

我和他战的飞沙走石的时候,《岁月终究败美人》这段视频在网上滚动播出。

我都能想象出这哥们一边流着口水一边说着岁月终究败美人的丑态。

我已经连着两次降维,试图接过他递过来的橄榄枝,都以失败告终。

或许,我们之间的链接,不是两个贤人之间的感情,而是战神与他的战马之间的情意。

我写了《宿命》,讲得是两千多年前,12岁的亚历山大初见后来追随了他一生的伙伴,一匹名叫布斯法鲁斯的战马的故事。

我都不好意思讲少年与他的战马跑过大半个地球都干了啥。

对标一个财神已经很过分了,再对标一个战神,说出来都怕被人打。

直到那个博主后来说:战神的情商禽兽不如。

好吧,既然有人已经看出人家是战神,那就大大方方地认下这件事吧。

谁知道,《宿命》一发出来,有个博主就说:不听老人言,出门被驴踢。

这位兄弟,您老人家到底是牛?是马?还是驴呀?

有个博主说:聪明、美貌、爱情都是不可持续的。

这个博主出生在一个叫做马圈的地方。

马圈据说是当年大清养御马的地方。

那个哥们的前世应该是匹战马吧。

一头大牲口头一次投胎做人,难免内向、口吃,还喜欢有事没事拎着生殖器出来显摆。

有个博主说:尽人事,听天命,人事尽,天命随。

其实天命早已选择了他。

只不过,天命选择他的时候,他是一头会踢人的驴子。

战神是战马的眼睛,战马是战神的腿,二者相辅相成。

蒋柳的小说《诸王的游戏》里有一段话:每一匹马都会期待自己的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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