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名而来,总裁专治不服最新章节!
兰煜狂踩油门,想起他与洛丽莎相识那年,那时他年少,她青春。
仅仅一眼,她的容颜,她的温文尔雅,从此挥之不去。
洛丽莎占据了兰煜整个童年时光,他所有快乐的回忆皆与她有关。
洛丽莎被人欺负时,兰煜为她挺身而出,洛丽莎伤心难过时,兰煜千方百计逗她开心。
在别人眼中,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再动人的形容词用在他们身上,贴切,毫无违和感。
记忆那年,正值兰煜生日,他此生难忘。
洛丽莎为他订制了世上独一无二的名表,说要和他一起到白头。
年少纯洁的情感,弥足珍贵。
他爱她,她也同样深情,一个清白的她,毫无保留的交付给他。
彼此的第一次,美好温馨。
如今再看,不再美好,不再温馨,只有满满的酸楚。
相恋六年,八岁相识,二十一岁分开。
想她,念她,等她,足足八个年头。
二十一年光阴,转眼便过,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到头来只拥有一身伤痛。
洛丽莎送的那块名表,兰煜至今还留着,款式早已过时,可他依旧戴在手上,看到手表,想起她,想起那晚的美好。
宁初送他手表,恰似当年,让他蓦然伤感。
往事随风起,旧事涌上心头。
那年。
他单膝下跪,深情求婚,那一句我愿意,没有如期而来,他等来的是洛丽莎的冷漠。
洛丽莎的话更让他终身难忘,“我的终点是我爱的人,而不是爱我的人,而你是后者。”
洛丽莎坚决的离开,如此冷硬,让他魂魄丢失,看洛丽莎渐行渐远的背影,那个深情的他,从此找不到回家的路。
有痛苦,有煎熬,有接近崩溃的日与夜,知道她与另一名男子去了t国时,他留恋于酒吧,让糜烂的生活麻痹着他那千疮百孔的心。
人前的他,风流成性,冷漠无情。
人后的他,整夜盯着那皮夹里的合照,缅怀那个牵动他心跳的女人。
洛丽莎一走,她的一切便杳无音信,可她的容颜却牢牢的钉在他的脑海。
多少个失眠的夜,兰煜都在质问:为什么要在他习惯了有她的存在后,却抽身离开?
怨恨她,他做不到,只能将一切的错都揽进他身上……肯定是他做的不够好,她才会离开的。
兰煜常常自我催眠,她只是出去玩玩……只是她一去八年,至今还未回来。
不想面对,不敢面对,只怪他太过聪明,反而更难糊涂。
兰煜颓废的呆在别墅的酒窖里,喝得烂醉如泥,他嘴里不断重复,“你在哪里?”
夜,很伤感,却不陌生,这样的失魂落魄,他早已习惯。
宁初一早回到公司,兰煜却迟迟未回。
她频频抬头,他的座位空空如也,宁初无心工作,或是出自对他的担心。
手机屏幕黑了又亮,亮了又黑,想给兰煜打通电话,宁初却迟迟都不敢拔号。
担心,却不敢打,打了,却怕他不接,宁初在想,爱得真卑微。
---题外话---
欢迎大家各种勾搭~么么哒!
动动手指收藏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职场版一个刚进公司的新人,如何在老员工的打压下生存和发展。励志版一个离乡的小农民工,如何靠着双手适应并融入城市生活。电商版一个刚出道的小掌柜,如何在林立的店铺中打下一片天地。本书是仙侠,不是都市,讲述一个从下界飞升上来的少年,靠着自己的双手,在陌生的修真界飞速崛起,拼杀出属于他的传说。...
为什么高考会有精灵对战,为什么出门会被精灵袭击,谁告诉我地球发生了什么不要碰我!我不要吃药,我没疯!接受了设定后方缘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训练家。真香。...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大唐天宝,顾青身着布衣从烟尘里走来,在长安皇城的大道上,看着鳞次栉比的华丽殿宇,一步,两步,步步生莲。他渐渐握住了这个强盛王朝的脉搏,也看到了饱受挫折打击的李隆基那张灰败阴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