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沈毅之和fm的合约快到期了,下班回来都没回家直接敲响沈家的大门。
沈毅之穿着灰色棉麻裤,白色针织衫,踩着一双白色拖鞋迎他进来。
马克双眼一亮,不禁腹诽,“这小孩真是一套衣服一个样。”
“有事吗?”
沈毅之当然认识他,“我爸爸不在家。”
马克说:“我来找你。”
然后表明来意。
沈毅之皱眉,“你们公司不是主营女性服饰?找我代言?确定不是萌萌?”
夏萌萌是沈家的常客,马克见过,“据我所知你朋友已经和fm续约到零六年,我想找她也没办法。”
其实他想说路易威登不缺女性代言人。
可男性代言人,像沈毅之这个年龄的,有颜的没气质,有气质的脸不过关,颜和脸都不缺的总感觉没他可塑性高。
当然,花点时间总能挑到合适的。
但马克敢保证亚洲有名气又非常受法国记者喜欢的小孩,除了沈毅之再也找不到别人。
“那也没必要找我。”
沈毅之道,“我没看到你们店里有适合我的服饰。”
马克一挑眉,他不乐意?路易威登可是全球知名品牌。
一抬眼,看到沈毅之手腕上的机械表,心中一凛,这小孩不缺钱,“我们公司的手表、眼镜和箱包绝对适合你。
衣服不适合你,我是谁,总监,可以为你设计一款适合你的。
而且,我们的代言人不单单是演员,有拳击手、运动员等等。”
沈毅之蹙眉,“我不懂这些,你和我哥谈。”
夏明瀚到花都替沈毅之谈合约。
马克去沈家时已经想过让沈毅之参加公司的秋冬发布会。
除了沈毅之在法国有名,还有他作为fm亚洲区代言人已给亚洲高消费人群留下印象。
至于马克为什么那么确定,作为国际一线品牌的艺术总监,他非常清楚气质这东西没法作假。
说通俗点,有人长得帅气,很多人见过就忘记,同样帅气的人能被人记住,继而产生好感,只有一个原因——气质。
沈毅之身上就具备让人难以忽视的气质。
也许他生在大富之家养成的,也许他作为学校球队的队长锻炼出来的,不论如何,马克想不出拒绝沈毅之的理由。
谈判进行的非常顺利,六月初,沈毅之还没放假,路易威登就给他排好广告拍摄时间。
沈毅之想着放假去找萌萌,马克捎带他去拍摄现场时,沈毅之非常配合。
他跟张国荣拍过戏,又经常在华宸公司玩,还拍过广告,加上从不知道害怕是什么,以致于镜头感非常强。
广告导演忍不住赞叹,“你从哪儿挖到的宝?”
马克笑道,“我家。”
“扯淡。”
不知沈毅之来历的众人给他个白眼,又投入到紧张地拍摄中。
沈毅之是全球代言人之一,广告涉及到很多物品,还有硬照,以致于五天才完工。
还没走出摄影棚,马克又追上来,“别忘了秋冬时装展。”
“知道,知道啦。”
沈毅之非常随意的冲他摆摆手,登上等候已久的车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入v公告八月一日入v,大家不要着急哈,耐心等待一下,爱你们呦本名又叫小弟想上位在遇到那件事之前,闵允琪对班长周言昭的印象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就是彻头彻尾的淑女长相漂亮,家境又好,性格又特...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