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7章 遇见(第1页)

慢慢的熟悉,一点点的放下心中的戒备。

有很多,在不知不觉间就会出现。

知心的话,放弃的话,混账的话。

吃饭喝酒聊天,说着说着,一不小心就会说出真心话来。

和萧凡做朋友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都觉得他是一个忧郁、固执且专注的人。

时常会看到他独自一个人坐在窗边望着远方发呆、出神。

好几次我顺着目光到达的远方去看,却发现除了高楼以外还是高楼,并没有什么值得欣赏的风景。

我曾经问过他,你在看什么,看的那样专注,那里又没有什么好看的景,我说你到底在看个什么劲。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最后,什么也没说,就那样径直的离开,留下莫名其妙的我在原地思索。

对于过往,萧凡说,他不在乎,那些没什么了不起的。

只是和他工作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发现,他其实是一个特别恋旧的人。

一支笔,不过是有人做宣传给公司的每个人的福利。

当我们大家差不多都已经把这件“推销品”

给放到角落开始用新的笔书写文案的时候,他却还是固执的一直在用。

曾劝说过,让他换一支更好的笔,毕竟那样才符合一个知名编辑的身份。

“人靠衣裳,马靠鞍。”

一直都觉得这句话是没有错的。

一见面,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无非就是你的仪表。

如果你穿戴不整齐,别人一定会觉得你是一个生活不够规律的人,就有可能回轻视你。

虽说这不过都是些繁文礼节,很多时候并不需要过多的去重视。

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时刻,还是应该注重一下的。

他没有,萧凡虽说嘴上讲:自己会注意的,会换一支笔的。

可是,他却一直都没有,直到我离开走的时候。

我离开后,他是不是还留着那只笔,我并不知道。

只是,一支笔能够被一个人用两三年,也已经算的上是很久了。

他给出不换的理由是,我习惯了,不想换了,就这么着吧。

别人爱怎么看怎么看去,我眼不见心不烦的,想那么多做什么。

是的,看不到,何必庸人自扰给自己添那么多的烦恼。

恋旧,恋旧的人是不可能轻易的哥和过去说再见的,不是吗?

这不,有一次在他俩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点酒,他就说开了。

萧凡说:顾欣雨是他喜欢过的女生里面时间最长的一位,是给他记忆最深刻的一位女孩。

既然喜欢的时间最长,记忆最深刻,那么这个女孩一定很漂亮吧,我问他。

没有,其实,也一般般了。

萧凡给她的定位是清秀可人。

听到这里,我明白,一般清秀可人都是礼貌性的夸奖。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这姑娘不漂亮,一般人,很一般的那种。

当然,我觉得他这样说一定是因为她已经是记忆中的人了,时间也已经过去了好久,漫漫红尘路上他已经见过不少的女性了,现在自然就会变得很理性了。

时间能让很多事情变得清晰起来,也会让很多情感沉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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