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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赤金铜母(第2页)

李恣清楚不动明王咒的力量,将灵识浓缩成小剑,本来就十分具有杀伤力,现在的李恣虽然还在筑基期七层,要做殊死搏斗的话,灵识小剑起码能够击杀筑基期十层的修士。

如果有两把呢?李恣知道这是诱惑,可是她没有办法抵抗这种诱惑。

“来吧。”

李恣重新凝聚出灵识小剑,和黑影对上,并且始终保留一部分灵识,来模拟对手的动作。

一夜无话。

等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李恣已经堪堪凝聚出两把灵识小剑,只是一把还如从前一把却非常细小,如果出手的话,也就勉勉强强对付筑基期三四层的修士吧。

慢慢温养吧,李恣将新凝聚出来的小剑放在灵识深处温养,而后就睁开了眼睛,经历了一晚上非人痛楚的折磨,李恣其实是有些疲惫的,不过她一想到两把灵识小剑,就觉得兴奋无比。

宫九歌盘腿坐在地上的被褥上,居然也在冥想,他现在没有办法吸收灵气,但是那天在灵路道里却意外感受到了天地法则的气息,而今在温习。

他本来就是凝脉期巅峰实力,想要突破已经不是灵力多少的问题,而在于对于法则的感悟,一旦他掌握了这种法则,不但能够突破为金丹期,而且还能将那傀儡契约逆转过来。

万妙散功丹的持续时间,不过一年尔。

这一点,宫九歌比华嫪和李恣清楚得多,毕竟他小的时候,就曾经“误食”

过这么一颗丹药。

“起床了。”

李恣过去在宫九歌脸上摸了两把,引着后者毛骨悚然,看得李恣心里想要狂笑不止。

“该赶路了?”

宫九歌问道,他还不知道李恣打算去哪里。

“不不不,”

李恣摆摆手,“我们今天不赶路,去集市上走一遭。”

宫九歌盯着李恣看了好几眼,最终确定她说得这个“集市”

不是自己想得那一种,而的的确确是凡人的集市,这个少年,究竟想做什么?

李恣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这是余衍仙说得,按照她读仙侠小说的经验,这个时候集市上肯定是出现了什么逆天宝贝,等着自己慧眼识珠将它挑出来。

所以宫九歌反对也没有用,虽然他宁可待在这个他嫌弃至死的酒楼里修炼,也不想去逛那劳什子集市,而华嫪当然是同意的了,现在他可是李恣妥妥的小跟班一个,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天灵根,他无时无刻都处于吸收灵气的修炼状态。

无法不让人不羡慕。

俊美妖孽的男人沉着脸跟在李恣的后面,他脚上的捆妖绳另一头还在李恣的手里。

李恣也是第一次来到普通凡人的集市,当真是热闹的,各种摊贩的叫喊声不绝于耳,李恣晃晃悠悠就到了一家卖首饰的摊子上。

都是一些庸俗的首饰,多是镀金的步摇簪花,李恣看了看,十分可惜,她现在是男子之身,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变回女子,这美丽的衣裳和漂亮的首饰,她是一个也没有。

她拿起一支簪子,样式优雅,不过……李恣掂了掂,意外的沉。

余衍仙则道:“这里面的不是铜,是赤金铜母,被当作普通的铜打造了这支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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