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一章洛祖(第1页)

:天圆地方,无边无垠。

金仙满地走,天仙不如狗。

盘古开天,三族争霸,鸿钧讲道,圣人成道,巫妖争霸。

这或许是许多小说爱好者对洪荒的固有印象。

但可惜的是,有幸成为穿越者的洛祖没有这个运气参与这些荡气回肠的洪荒史诗当中。

也不知是不是爹妈这名字取的好,使得洛祖有机会成为人族祖先。

是了,他穿越洪荒后,没有成为盘古,没有成为混沌神魔,也没有成为先天而生的第一缕光或者其他的第一,也没有成为红云冥河镇元子,鲲鹏帝俊十二祖巫,他连神兽都不是,而是成为了光荣的初代人族。

不过他也不是女娲娘娘捏造出的第一批,而是他们的下一代的下一代。

但这也算初代人族了吧。

第二代人祖在诞生后,便有了一项重大使命,从女娲娘娘的庇护中走出,探索未知,向外繁衍。

洛祖便是在第二代人祖探索外界的过程中诞生的。

后来他所在的这一支人族部族定居在一片山谷,洛祖便也随之定居在此。

然而在洛祖刚成年的时候,他第一次随狩猎队出门,聚落遭到了一伙狼妖袭击。

除了狩猎队成员外,聚落里的人全部沦为那群狼妖的血食。

想他本来都准备钻木取火,走一波经典的赚功德路线。

没曾想,家就这么被人给偷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和他的伙伴放弃了聚落原地址,重新找了一个山洞寄居,做起了山顶洞人。

而在此期间,他钻木取火成功。

可惜没有什么功德降身。

这事却是不是什么值得功德降临,一来是没有传播出去,二来是大家其实并不缺火。

人族并不孱弱,尤其是初代人族,虽然不通修行,但个个都有神通在身。

什么喷火,掌心吐雷,呼风,遁地……

狩猎队中就有一位队员可以喷火,洛祖一般亲切称呼他火娃。

所以大家其实不缺熟食。

洛祖也有一项神通傍身——内天地。

属于空间类型的神通。

可以用来储存物品,但不能储存活物,目前仅能储存一头牛,洪荒的牛,自然特别大,大概有九丈长,三丈高,重达百吨,当然这些也只是洛祖自己预估出来的,毕竟这个年代也没有统一的度量衡。

不过洛祖的内天地没有长期贮藏的能力,而他在一次长时间的储藏猎物尸体的时候忽然发现食物竟然变质了,于是才知道自己的内天地并不能保鲜……

因此惊觉洪荒大地也有细菌微生物……

这也正常,毕竟什么一万年的灵芝,蘑菇这样的真菌都有,细菌微生物怎么可能少的了。

既然细菌真菌可以在他的内天地存活,那么其他生物应该也可以在他的内天地中生存,所以他的内天地其实是可以储存活物。

然后他就开始试验,毕竟洪荒之中不止有大到没边的巨兽,也有一些小小的生灵。

他抓捕来一只小牛犊子,将它投放到自己内天地,很可惜,它没活成,在内天地中蹦跶两下,它就没气了。

随后洛祖又抓来一头公鸡一样的动物,投放内天地后,它也是蹦跶了十几下,然后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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