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轻男子将温倾城抱起来,温倾城望向他,一张脸竟如雕塑一般,剑眉下是一双清澈赤诚如孩童般的眼睛。
这么好看的男子,竟是个傻子。
温倾城心中暗暗叹息一声,她脑中还保留着原主记忆,这傻子还是原主的丈夫叫初一。
意识到这一点,差点把温倾城的cpu干烧了,刚穿越过来,还没缕清记忆,同样蒙的还有冯屠子。
“哪来的蛮小子!”
冯屠子摔得四仰八叉,他在村里横惯了,哪吃过这亏,更何况这么多人看着,嚷嚷着要宰了他。
冯屠子从腰上掏出屠宰刀,瞪着一对牛眼朝温倾城两人扑来,还未近身,就被初一踹出一丈远。
“不许欺负我媳妇儿。”
说罢抱着温倾城往家去了。
在颠簸中,温倾城从原主记忆得知,这傻子是一年前,原主爹在河边捡回来的,高烧了七天七夜,醒来后就是痴痴傻傻的。
好在他有一身的力气能干活,原主爹看原主是个哑巴,找不到条件好的对象,便做主让初一做了上门女婿。
由于女主不常出门,这件事村里人大多不知道。
喉咙艰难地发出沙哑的声音,仍是说不出话,在原主的记忆中,从记事起就不会说话,不过这在末世并不难治愈,想到此处心念一动,竟感应到了她的空间。
这是她的一个智能空间,在末世,人们不再是由母体怀孕生产,而是试管里培育出来的标准人类,有着严格的社会等级划分,从一出生便注定了阶级属性。
有的人生来就是搞学术研究的,有的人有适合做商业的基因,还有的人生来就适合在工厂工作做重复性工作。
温倾城就是从出生便赋予了医药方面的天赋,并被植入药神空间在大脑神经中,完全由意识操控,所以这个药神空间也跟着她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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