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蛮荒城东部的夜色河边,森林茂密,绵延千里,在夜色河与通往蛮荒城的主要干道边上,有着一个规模中等的小镇,人们叫它夜色小镇。
夜色小镇的日光总是短暂的,大量高大茂密的森林围绕着小镇四周,常年都让小镇在雾气中忽隐忽现。
小镇人口大致在二万人,多数都是南来北往的过客,所以夜色小镇最发达的就是各种酒馆,住宿类娱乐场所,这些旅馆数量远超一般的小镇。
在夜色小镇的常驻居民有人类,也有矮人、精灵、唯独没有兽人,兽人基本上住在蛮荒大城或者自己的部落。
而此次考核任务的目标在夜色小镇的东边——迷雾山谷,野马帮基地就在此地。
但是具体的情报需要学员自己进入夜色小镇去收集,这也是考核的一部分。
夜六教官让所有学员分批进入夜色小镇,所有人都需要通过化妆或者隐藏自己的身份,而进入夜色小镇后,教官就消失了。
夜雨选择了林风潮一组,另外加上十来个男女学员。
他们由林风潮带队,林风潮假装出来游历的大家族子弟,而夜雨因为太过俊俏,被集体强制化妆成了一个妙龄美少女,就是这少女实话实说,脾气太大了,而且不像假装的发脾气。
一路都在用杀人的眼光看着林风潮,其他学员是随行护卫,心情都比较好。
一行人随便找了家旅馆住下后,大家就开始分散去小镇收集野马帮的情报,约好晚上回旅馆汇集情报。
走在小镇的铺满碎石的街道上,夜雨盯着自己一身打扮,这鞋子太难受了,还有这身萝莉裙,越看越想吐,居然还有二条可以跳舞的辫子,脸部还有淡淡的妆容,夜雨第一次体验外面世界的心情完全被破坏得干干净净。
小镇的建筑以石质配合木材建筑居多,风格各异,可能是因为种族混住的原因,人类的住宅多偏向古香古色、精灵的住宅偏向精致奢华、矮人房子坚固粗犷。
一路上,林风潮随意的和一些商铺的伙计闲聊着,而夜雨最关注的只是路人的眼神,还有打断一些粗鲁汉子的口哨声。
“嘿,我说人类小子,我这里有大陆上最坚固的斧子,你不喜欢斧子我这里还有锤子,巨剑,当然如果你要是觉得这些都用不好,我还有一发炮弹就能干死蛮荒野兽的大火力元气手炮。”
矮人弗林特·火炉拿着一把又一把各种武器热情向林风潮推销着。
这里的武器虽然比不上训练营的军方武器,但质量确实也还不错。
林风潮一边问着武器性能,一边有意无意的问着矮人弗林特·火炉:“最近弹药如果大量需要的话,可以得到什么优惠“,夜雨在一旁心不在焉的摆弄着一些武器,时不时还得整理一下裙子。
“我给你九折,当然如果您能购买十人份的量,我可以做主给你八折,连野马那帮家伙我最多也就给过他们九折,嗯,当然得现金,不能像他们一样老赊账。”
林风潮眼中精光一闪,野马的信息出现了。
“十人份的没有问题,当然现金结算,野马他们最近常来买武器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