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住了手。
这时,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只被他拍死在衣服上的虫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怪虫和一般的昆虫一样,分为头、胸、腹三节。
它的头部很小,呈倒三角锥状,一对前突的复眼却很大;而肚子原本像个乒乓球一样极圆极鼓,被季鸫拍扁之后,就完全瘪了下去,从破口处流出一大股白金色的浆液;至于它的尾节则足有小指长,呈竹节状,纤纤细细地拖在身后。
再结合它背上的两对透明的薄片状翅膀,季鸫觉得,这分明就是一只长得很畸形的蜻蜓。
他不是昆虫学家,自然说不好有没有哪一种蜻蜓长得圆肚长尾。
只不过,在他的常识里,没有任何一种蜻蜓能够像这一只这般,只要碰到人体,就能让好好一个大活人转瞬烧得骨肉成灰。
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打死了这一只以后,还有没有别的呢?
季鸫搓了个牙花子。
如果这玩意儿也跟蟑螂似的,现一只就相当于在看不到的地方还躲着一万只的话,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不行,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季鸫大感不妙。
他觉得自己起码得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再从长计议。
——对了!
季鸫记得,距离此处不远,就是市中心的一个商圈,那儿应该有两家大型市,足可以给他提供躲避的场所。
而且最重要的是,市里面肯定能找到食物和饮水,天知道他还要在这鬼城里盘桓多久,有吃有喝才是保命的关键!
不过,在出之前,他还要先做一项准备。
季鸫就近找了一家成衣店。
万幸这时已经是八月末了。
虽然天气还未成转凉,但临近入秋,各家服装店都纷纷上了秋装。
季鸫挑了一件长袖的男士连帽衫,直接套上,将兜帽罩到头顶,再系紧领口的绑带。
穿好之后,他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觉得还不够保险,又从配饰柜里拿了一对手套和一只口罩,把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就剩一对眼睛露在外面,活像个阿拉伯妇女。
——嗯,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在方才那对情侣遇袭的遭遇中,季鸫察觉到一个非常关键的信息,那就是,那种金飞贼一样的蜻蜓,似乎只有在与人的皮肤直接接触的时候,才会至人起火。
在一开始的时候,那只蜻蜓直直撞到了男人拿着手机的手上,男子就像油蜡遇到明火一样,立刻就被点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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