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焰依旧,温度在持续升高,山坳中渐渐的像是一个大火炉似的,让人热的受不了。
众多坟墓已经死寂,三足鸟为何还要维持这种状态?
不止是我有这样的疑问,父亲他们也是疑惑紧张的看着空中三足鸟那巨大的火焰躯体。
别的不说,就凭三足鸟现在展现出来的威势,要是想毁掉这片埋骨地的话,应该不会太困难。
这可是孟家列祖列宗的坟墓啊,虽然刚刚生了一点动乱,但是如果三足鸟真的敢毁掉这里的话,我敢肯定,孟家所有人都会疯的。
就在这诡异的死寂气氛中,空中的三足鸟盯着坟墓中心处,恢弘的声音传进了我们的耳中。
“刚才就感觉不对劲,没想到还真让鸟爷猜对了!
孟家的埋骨地,竟然是一片养尸地!
魂不归地府,以阴气暗中滋养,这片山脉下方,是一个巨大的阴脉。
形成海纳百川之势,隐死气,困阴灵,这样的大手笔,可不是一般人能摆弄出来的啊!”
“出来吧,让鸟爷看看,这底下藏得是孟家的哪个老鬼!”
三足鸟的声音传遍整座山坳,但是那些坟墓都是静悄悄的,没有了动静。
看到这种情况,三足鸟哼了一声,巨大的火焰翅膀猛地朝下方一扇。
刹那间,一颗巨大的火焰圆球出现,朝坟墓中心处落去。
这一下若是砸实在了,这片山坳中的众多坟墓估计得毁掉一半了。
老家主和那些老人又急又怒,这里毕竟是孟家先祖埋骨地,若是被三足鸟这么毁掉了,孟家的名声什么的就都完了。
正当老家主等人想要出手拦住那个从空中落下的巨大火球的时候,坟墓中心之处终于有了动静。
在那里,一座不起眼的小小土坟无声无息的裂开了。
一缕浓郁的黑雾升腾而出,化为一根粗壮的虚幻手指,缓缓的朝上空推进,戳向那巨大的火焰球。
“轰隆隆……”
低沉的闷响响彻山坳,大地颤抖。
那根黑色的虚幻手指,戳进了那巨大的火焰球中,明亮的火焰暴躁,有种要爆的趋势。
但是,还没等那炙热的烈焰扩散,那根虚幻的手指直接爆开了。
浓郁的黑雾直接将那巨大的火焰球包裹,剧烈的蠕动中,以肉眼可见的度,将那巨大的火焰球吞掉了。
紧跟着,那道黑雾返回那小小的土坟。
小小土坟的裂缝中,伸出了一双手,洁白修长的手掌撑开了小土坟的裂缝,一道身影从小土坟中出现。
中年人的模样,身着一袭青衫,气质儒雅,宛若一个教书先生。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这样一个人是刚刚从一座土坟中走出的呢!
当这个中年男人出现之后,老家主和那些老人愣住了,紧跟着他们的脸色变得很精彩,震惊、诧异、紧张等等,很是复杂。
“三祖……”
有位老人怔怔的看着那个青衫中年,满脸呆滞的喃喃说道。
我身旁的父亲,则是倒吸一口凉气,死死的盯着那个青衫中年,嘴角抽搐着喃喃说道:“没错,是孟家三祖,宗祠里有他的画像!
他没死?不可能,他怎么可能活了数百年?”
“孟家先祖都已经死去,现在的他,不过是一缕残魂而已!”
二爷爷在一旁低沉的说道。
孟家老人之中,脸色最为难看的就属老家主了,或许他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此时的他,很紧张。
那青衫中年仰头看着空中三足鸟那巨大的火焰躯体,脸上露出微笑之色,开口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音节很古怪,不知道是什么语言,反正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封神大劫之前上古神话世界,重生帝俊亿万载,一朝真灵苏醒已是接近巫妖大劫。就在帝俊为巫妖量劫而迷茫的时候,系统突然觉醒了。帝俊我都大罗了你告诉我系统才觉醒?还得完成各个任务才有奖励?察觉到彼此之间差距,帝俊直接开局就是炼化系统将系统祭天,由此获得运朝大道。推演运朝大道,为改变命运,帝俊建立神话运朝,打造至高天庭。妖族天庭?人者,天地人三道之一,凡是生灵或是信息结合存在,若有灵智皆以为人。以人道镇压天庭气运,以天庭统御诸天众生,建立人道天庭!当帝俊收服洪荒强者时以前世一些至高道路噱头忽悠洪荒大能,万万没想到忽悠的话竟然变成真的了。三清立三道,演化诸因之果存世之基终结之焉。女娲立人道,构建人道诸天,自身投影照映诸天,道统汇聚万界。伏羲汇聚琴演之道,以时空为琴声,以琴声追溯万古。冥河鲲鹏看着这一个个洪荒大能,帝俊陷入了沉思。我就说说而已你们还真行?...
弟子八戒!敢问佛祖,和尚可能娶亲?张天道手持滴血戒刀对着佛,遥遥问道,神情恭敬,双目闪烁着冷意。谁说和尚不能养僵尸?算卦?娶亲?佛爷偏偏就做了,谁敢不服?问问佛爷手中的禅杖?就告诉他!西天想他了!且看张天道如何将和尚事业发展广大,话说系统,接下来是什么世界?本文章讲的是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重要的事说三遍,一!二!三在哪里?...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携带dnf鬼剑士系统重生到火影忍者的世界,成为木叶村忍具满点堂的少老板,成为什么样的鬼剑士好呢是专精剑术的剑魂或是出卖灵魂只为力量的狂战或是掌控鬼神的鬼泣或是掌控波动之力的修罗还是一体双魂半人...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陈玲玲穿进一本年代文。书里,她爸是男主,她妈是早死的原配。她妈因公牺牲,单位照顾他们父女,分了两室一厅的房子,还给她爸调了岗,让父女俩在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过得非常不错。然后,女主这个她爸的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