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女眷们脸色稍定,这时南宫凌飞又道:「这个食人恶魔不可小觑,府衙几次派兵捉拿不但都无功而返,反而还折损了好几名好手,而且至今都没看出这个恶魔的真实面目,可见此恶魔功力不弱,因此我已经吩咐莫管家这几日要好好加强府里的巡逻戒备了,以防患于未然!
」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又道:「还有就是,这桩案子现在你们知道就行了,就不要再向外传播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府衙那边都在叮嘱受害人家不要向外透露,将这桩案子的影响压缩在最小范围内。
」
一群大小奶奶们都点了点头,南宫凌飞又将眼光转向在旁边伺候的丫鬃下人,严声道:「还有你们,都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二爷!
」
被这麽个事情一闹,先前欢快的气氛顿时淡去了不少,老祖宗也觉得没什麽意思了,于是挥挥手道:「好了,我也累了,都散了吧。
」
众人依此拜别了老祖宗后便各自回去了,南宫修齐也回到自己的逸香楼,两个侍女早已准备了热水、毛巾,并在他的卧室里点燃了安神香,当然,之前他与柳凤姿颠鸾倒凤时而搞的一片狼籍的锦被也被撒下来了,换上一床崭新的锦被。
由于以前南宫修齐也偶尔偷偷从外面带女子回他的逸香楼胡闹,所以这两名侍女对床上留下的秽物也见怪不怪,虽然她们没有看见南宫修齐是怎麽把人带进来的,又是怎麽把人送出去的,但他的身边有不少高手,比如那个福生,想要瞒住她们的耳目那是轻而易举,所以这两个侍女是根本想不到,也不敢想这些都是柳凤姿留下的。
躺在床上,南宫修齐是半天也难以入眠,一方面想着明天上朝的事,另一方面又想着二哥对他的敌意。
别看他整天一副吃喝嫖赌浪荡公子哥的模样,但头脑很聪明,人也精明,知道在这个大家族下是暗流汹涌,危机四伏,要是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这汹涌的暗流所吞噬。
实际上,南宫修齐并没有什麽野心,也从未想过要做什麽家主,他只想每天能过这样花天酒地的生活就可以了,所以他对家族里的权力斗争向来敬而远之,然而从今天他二哥对他的态度来看,南宫修齐知道自己以后想要和以前一样独善其身,只古子风月恐怕是不太可能了。
想到此处,南宫修齐颇觉烦躁,索性起床,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双手撑在窗台上,深深呼吸了一口,夹杂着荷香的新鲜空气让他顿时神清气爽,烦躁之情也消去不少。
他抬头远眺,天边的一轮明月又大又亮,撒下一层如梦似幻的清辉,脚底下的湖水波光粼粼,反射着明月的光一兄,就像是镀上了一层银色的小颗粒。
面对如此美景,南宫修齐头一甩,自言自语道:「算了,不想了,想那麽多也没用,走一步算一步,凭我的聪明才智他们就是想算计我也没那麽容易。
再说了,此时此刻,如此良辰美景想这些烦心事那岂不是大煞风景嘛,哈哈!
」
说完,南宫修齐重新穿好锦衣蟒袍,扎好玉带,脚踏革靴,然后走到门前喊道:「福生!
」
话音刚落,一条身影快捷的闪到他的面前:「小的在,少爷有什麽吩咐?」
「走,去品香阁。
」
「去品香阁?现在?」
「嗯。
」
南宫修齐点点头,走下楼梯。
福生紧紧跟在他后面,同时嘴里担忧道:「可是时候已经不早了,明天一大早还要随侯爷一起上朝呢。
」
「你哪来那麽多废话啊?叫你去你就去!
」
品香阁是京安城数一数二的风月场所,这里不但规模庞大,布置奢华,而且妓女个个花容月貌,诗书礼乐样样精通,是京安城里达官贵人,名贾绅流最爱去的销金窟。
此时,夜已深了,但品香阁的门前依旧是车水马龙,古冗如白昼。
品香阁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高高的悬挂在门眉上,据说这是本朝一位书法大家所写,当年这位书法大家四处游历,遍赏名山大川,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旅游家,但同时也是一个风流之人,每到一处都要和当地妓院的花魁巫山云雨一番,良宵过后,他便又再次踏上旅程,绝无留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塑造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十六岁的花季少女,却在生日当天撞见父母双双外遇。前后几人死于非命,警方追踪多日却一无所获。到底谁才是隐藏在暗中操控一切的神秘人?当真相揭开后,一切让人毛骨悚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冬天里的萤火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木叶历36年,距离鸣人毕业24年。同时,也是海圆历1496年,距离路飞出海也是24年。这一年,波风水门和玖辛奈刚刚毕业,三忍具在,白牙未死。这一年,香克斯和巴基还在罗杰船上当实习生,奥尔杰克斯森号即将抵达最终之岛。也是这一年,还是木叶忍者学校的四年级学生的铃木,闯进了这即将拉开的帷幕!(以下正式简介)悬赏一百亿贝利的终极生物!拨动忍界命运的无名黑手!伟大且不可名状的文明牧养者神铃木,此刻正遥望着远方的星空...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